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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賄政府人員後潛逃25年 93歲老翁回港認罪判囚3年

行賄政府人員後潛逃25年 93歲老翁回港認罪判囚3年

責任編輯:靜文 2022-03-22 19:16:46 來源:香港商報網

 現年93歲的工程分判商前僱員,曾向兩名政府人員提供6.7萬元賄款,於1994年底被廉政公署落案起訴,其後潛逃逾25年,最終於去年回港被捕。該被告今日(22日)在區域法院承認控罪,判囚3年。

 被告伍業寰(93歲),承認7項向公職人員提供利益罪名,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4(1)(a)條;至於另外2項串謀向公職人員提供利益罪名則留區域法院法庭檔案。

 廉政公署表示,被告1995年9月11日未有到區域法院出席審訊,法庭遂向他發出拘捕令;被告去年從內地返港,同年4月被署方人員拘捕並帶往法院應訊。法官譚思樂判刑時提到社會期望貪污須被杜絕,而此類案件1宗也嫌多,故被告必須被判監禁入獄以示阻嚇。

 案情指,拓展署1名工程督察於1994年2月初向被告索賄,作為不質疑被告所屬分判商在青衣公園工地所施行工程的水準及品質的回報;被告在同年2至7月期間每月向該工程督察支付1萬元賄款、合共6萬元。

 廉署續指,1名拓展署工程監工於1994年5月發現被告所屬分判商施行的部分工程未能符合標準,但卻對有關情況採取寬鬆態度;被告其後於同年9月1日將7000元現金交給該署方監工,作為對方對分判商在該工地所施行的工程作寬鬆檢查和不帶來任何麻煩之回報。被告同日被廉署人員拘捕。(中新社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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