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黨前屯門區議員盧俊宇2020年在其社交媒體發文,訛稱在元朗被警員截查拘捕,並被「武力」制服,又拒絕讓他見律師。盧俊宇經審訊後被裁定有意圖而提供虛假資料企圖誤導警務人員罪成,今日(18日)於粉嶺裁判法院被判罰240小時社會服務令。
裁判官水佳麗判刑時指,被告定罪後仍不知錯,還想掩飾過失。水官直斥厭惡被告的偽善及不誠實,亦認為須制裁為一己私利而散播假新聞的行為,並指警隊愛護聲譽,會痛恨被告的行為。但考慮被告在短時間內便移除不實貼文等因素,認為可判罰被告履行社會服務令。
39歲被告盧俊宇,被控於2020年11月23日,在屯門湖翠路2號美樂花園商場地下39號鋪外提供虛假資料,即他曾於2020年11月21日於元朗警署外被警察截停及搜查,意圖及故意而誤導警長文嘉明。(網絡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