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網上流傳一段短片,片段中一輛中型貨車在沙頭角公路馬尾下段行駛期間,橫越連續雙白線及逆線行駛「扒頭」,對迎面車輛造成危險。經深入調查,警方於1月4日以「危險駕駛」罪拘捕一名45歲涉案男司機。
警方重申,任何人在道路上危險駕駛汽車,即屬犯罪,最高可被判處監禁3年及罰款25,000元。如屬首次被定罪,可被取消駕駛資格至少6個月;再次被定罪,則可被取消駕駛資格至少兩年,另外須強制修習駕駛改進課程及及記違例駕駛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