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權研究會27日發布《美國人權政治化行徑毀損人權善治根基》研究報告。報告揭示出美國為了維護自身的政治利益和全球霸權地位,在國際人權領域大搞人權政治化,採取選擇性、雙重標準、單方面強制等手段,嚴重侵蝕了全球人權治理賴以支撐和運行的重要基礎,對全球人權事業發展構成重大威脅,產生了極其惡劣的破壞性後果。
報告包括美國人權政治化的歷史進程、美國人權政治化舉措的深層原因與表現形態以及美國人權政治化行徑嚴重危害全球人權善治部分。報告指出,美國對人權態度的歷史演變顯示,無論是早期對人權的漠視甚至拒斥,還是後期熱衷於將人權作為大棒到處揮舞,本質上都是將人權視為政治鬥爭的工具,並依據人權與其政治戰略的契合關係來決定對人權的態度。
報告指出,美國將人權政治化所導致的惡果使人們日益深刻地認識到,人權非政治化是全球人權治理得以順利進行的基礎和前提,防止和遏制人權政治化,是促進世界人權事業健康發展的重要保障。
全文如下:
美國人權政治化行徑毀損人權善治根基
中國人權研究會
2021年12月
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以來的全球人權實踐反覆證明,擺脫政治化思維、平等理性地商討和推進人權,是國際社會妥善處理人權問題、開展人權交流合作的重要基礎;而採取人權政治化措施,則勢必對全球人權善治造成致命傷害。這已成為國際人權領域的基本共識。
「人權政治化」,是指國際關係行為體出於某種政治動機以政治實用主義的態度來處理人權問題,將人權作為實現某種政治利益的傾向與過程。人權政治化的表現形式主要包括:(1)以選擇性而不是普遍性的方式對待人權問題;(2)以雙重標準而不是客觀標準評價人權狀況;(3)以對抗而不是對話的方式處理在人權問題上的差異;(4)以單方面強制而不是多邊合作的方式處理人權方面的分歧等等。
聯合國人權機構明確主張人權的非政治化,要求在人權問題上採取普遍、客觀的態度,堅持多邊主義,促進建設性對話、國際團結與合作,消除人權政治化。聯合國大會第60/251號決議要求「在審議人權問題時要確保普遍性、客觀性和非選擇性,並要消除雙重標準和政治化」。人權理事會第5/1號決議規定人權普遍定期審議機制應「客觀、透明、不作選擇、具有建設性、非對抗、非政治化地進行」,應「適用客觀性、非選擇性、消除雙重標準和政治化傾向的原則」,受理的來文應當「沒有明顯的政治動機」「不採取含有政治動機並有違《聯合國憲章》規定的立場」。人權理事會第47/9號決議強調,「人權對話應具有建設性,並基於普遍性、不可分割性、客觀性、非選擇性、非政治化、相互尊重和平等相待等原則」。
然而,美國為了維護自身的政治利益和全球霸權地位,在國際人權領域大搞人權政治化,採取選擇性、雙重標準、單方面強制等手段,嚴重侵蝕了全球人權治理賴以支撐和運行的重要基礎,對全球人權事業發展構成重大威脅,產生了極其惡劣的破壞性後果。
一、美國人權政治化的歷史進程
從總體上看,美國的人權政治化可以分為三個階段:在20世紀70年代之前,對國際人權標準持勉強、冷漠甚至拒斥態度;在20世紀70年代至冷戰結束前,推進「人權外交」,利用人權作為打擊前蘇聯的政治工具;在冷戰結束後,肆無忌憚地將自己的人權價值觀作為「軟實力」強加於他國,打壓與自己政治制度不同的國家,以維護自身的全球霸權。
(一)漠視及拒斥國際人權時期
在《世界人權宣言》制定過程中,美國政府一方面在口頭上表示支持,另一方面卻竭力強調這只是一個不具約束力、只具鼓舞性的文件。美國堅持把《世界人權宣言》中的人權條款寫得儘可能含糊其辭,竭力抵制一些國家和組織提出的把人權條款細緻化、把各國所應承擔的義務具體化的倡議。在《世界人權宣言》通過後,出席聯合國人權大會的美國代表立即宣稱,《世界人權宣言》只有一條,即第22條對美國適用;而在第22條中,又只有一句話有價值,即《世界人權宣言》能否實現,取決於「各國組織與資源情況」。
1953年後,美國對國際上公認的人權由不太情願地參與和勉強支持轉向公開的漠視。艾森豪威爾政府上台後立即宣布與《世界人權宣言》保持距離,聲稱在其內外政策方面,將不受人權義務的制約。1960年聯合國通過的《非殖民化宣言》及其他一些對反殖民勢力予以道義和政治合法性支持的措施,美國政府要麼投反對票,要麼投棄權票。許多其他人權條約也遭到了同樣的冷遇。對20世紀60年代聯合國反對南非種族隔離制度的努力,美國的回應則模稜兩可,因為這與美國在南非的長期戰略利益存在明顯的矛盾。冷戰初期,美國出於國家安全的考慮,將有民主化傾向的危地馬拉阿本斯政府視為蘇聯共產主義勢力在該國的擴張,並通過兩次秘密行動,採取外交壓力和心理戰相結合的手段,最終推翻了危地馬拉的民選政府。這成為後來美國在拉丁美洲干涉他國內政的常用模式。
(二)「人權外交」併入政治戰略時期
從20世紀70年代中期開始,美國國會將人權作為多邊外交政策的重要內容,把人權同安全援助、經濟援助及其在國際金融機構中的投票取向聯繫起來。1977年,卡特當選為美國總統後,正式提出「人權外交」口號,人權被說成是美國外交政策的「基石」和「靈魂」。美國歷史學家和外交關係學者詹姆斯·派克在其所著的《完美的幻覺:美國政府是如何選中人權外交的》一書中認為,華盛頓急於尋找一種新的意識形態武器用於冷戰,而人權則是一個難得的武器。在派克看來,越是刻意強調什麼,越是說明要刻意掩飾什麼。美國在越南犯下駭人聽聞的暴虐,如摧毀莊稼和森林、強制民眾搬遷、轟炸平民、實施「鳳凰計劃」等,美國支持的智利、危地馬拉、菲律賓、安哥拉等地實施的軍事暴政,以及美國中央情報局在歐亞國家的秘密滲透活動越是遭到揭發和批評,美國政治家越是要聲嘶力竭地宣傳其人權理念,以粉飾其形象。
20世紀80年代,里根政府的人權政策是以美國「例外論」和冷戰政策為基礎的。例外論者聲稱:美國在啟蒙時期就領悟了人權的真諦,並早在美國革命初期就得到了貫徹。因此,美國對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所承擔的義務應成為其他國家學習的楷模。既然如此,美國無需什麼人權的國際標準。里根政府批評卡特政府在人權問題上的「幼稚」,要求把人權完全拉回到冷戰的軌道上來。在聯合國,里根政府公開攻擊共產黨國家侵犯人權,毫無隱諱地袒護像智利、阿根廷和危地馬拉這樣的盟國。里根政府明確要把人權作為同蘇聯及其盟國競爭的工具,並在聯合國要求優先討論共產黨政權侵犯人權的問題,尤其是古巴的人權問題,但對許多其他國家的人權問題置之不理。對聯合國《禁止酷刑和其他殘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處罰公約》,美國則始終持消極態度。
(三)強加本國人權觀給其他國家時期
冷戰結束以後,美國對自己的政治制度產生出莫名的優越感,對其他與西方政治制度不同的國家則表現出一種制度性傲慢與偏見,認為只有美國的政治制度才是唯一合理並具有普世價值的。美國總統布殊再次把「人權置於美國外交政策的中心位置」。1996年8月29日,克林頓總統在芝加哥的民主黨全國代表大會上發表講話時說:「我希望建造一座通往21世紀的橋樑,從而確保我們仍是全球具有最強大防務能力的國家,確保我們的外交政策繼續在國際社會中推廣美國的價值觀。」正是基於這樣的制度性傲慢,美國肆無忌憚在世界各地推行「全球民主運動」,任何一種非西方的政治制度都會受到嚴厲的輿論攻擊和打壓,相關國家也因此被貼上「不民主」「專制」乃至「無賴國家」的政治標籤。
隨着「911」事件爆發,以及美國出兵阿富汗、入侵伊拉克等事件的接連發生,美國已成為侵犯別國人權的主要國家。在反恐的名義下,美國司法部對國際人權法持拒絕態度,酷刑、暗殺等嚴重侵犯人權行為也是層出不窮,並因此遭到國際社會的普遍批評。美國國家安全局以國家安全為由採取針對外國情報目標的專項行動,監聽並搜集外國政要以及美國公民的個人信息,侵犯公民私隱事件數不勝數,一次次引起軒然大波。
二、美國人權政治化舉措的深層原因與表現形態
美國對人權態度的歷史演變顯示,無論是早期對人權的漠視甚至拒斥,還是後期熱衷於將人權作為大棒到處揮舞,本質上都是將人權視為政治鬥爭的工具,並依據人權與其政治戰略的契合關係來決定對人權的態度。
(一)美國將人權政治化的深層原因
美國將人權政治化的深層原因是國際人權標準與美國自身的人權狀況及全球戰略之間存在着根本性衝突。其一,美國自身存在嚴重的人權問題,包括種族歧視、槍支泛濫、暴力執法、兩極分化等等。其二,美國在國際社會的盟友按照美國自己宣布的標準也是嚴重侵犯人權的國家。其三,美國為了維護自身的全球霸權,不斷發動侵略戰爭,非法干涉他國內政,侵犯他國主權,這些都與人權原則背道而馳。因此,美國實際上無法將自己所宣揚的人權真正付諸實施,更談不上與國際人權標準保持一致。當國際社會在各國的共同推動下將人權作為全球治理的共同道德標準時,美國為了增強自己的「軟實力」不得不順應國際社會發展的潮流,將人權旗幟為己所用,裝扮和掩飾自身侵犯人權的行徑。但是國際人權標準與美國全球戰略之間的根本矛盾是無法消除的,由此導致美國必然選擇以高度政治化的方式來使用人權原則。
(二)美國將人權政治化的三種形態
面對其全球戰略與國際人權標準之間的衝突,美國或是放棄人權原則,赤裸裸地維護霸權;或是根據自己的政治利益有選擇性地適用人權原則;或是直接將人權作為藉口,對威脅自己政治利益的國家扣上「侵犯人權」的帽子,為侵犯他國主權披上道德外衣。
1.圖謀政治利益拋棄基本人權理念
美國在20世紀50年代提出的「杜勒斯主義」樹立了這樣的理念:同蘇聯競爭,就是對人權作貢獻。杜勒斯主義主張把聯合國作為譴責共產主義對手的最好講壇,艾森豪威爾政府用「道德反共主義」代替對國際上公認人權的關注,甘迺迪和約翰遜政府則把反共置於優先地位,人權問題只放在第三位。曾任美國中央情報局局長和國防部部長的羅伯特·蓋茨曾經寫道,「卡特政府以任何美國總統前所未有的決心和力度向蘇聯發起了意識形態戰爭」,具體辦法就是「攻擊蘇聯政府的合法性」和全力支持蘇聯國內的持不同政見者。
2.區分政治敵友雙標適用人權準則
美國在推行人權外交和處理人權事務時,並不是按照統一的國際人權標準,從公正、客觀的角度關注人權保障,而是採取雙重標準甚至多重標準。
首先,對自己國家的人權問題奉行一套標準,對別的國家的人權問題奉行另外一套標準。儘管美國國內長期存在大量失業、貧困、無家可歸、槍支泛濫、暴力犯罪、種族歧視、移民人權等系統性人權問題,然而美國在其每年的國別人權報告中卻對這些視而不見,避而不談,一味趾高氣揚地指責別國的所謂人權問題。
其次,對自己的盟國或友好國家奉行一套標準,對與自己意識形態不同、政治和社會制度不同或利益相衝突的國家則奉行另一套標準。里根政府在提交國會的《人權備忘錄》中規定了「積極的」和「消極的」人權標準,對蘇聯東歐社會主義國家適用「積極的」人權標準,對它們侵犯人權的行為給予最嚴厲的懲罰;而對美國的盟國,即使存在侵犯人權現象,最多也只採取「消極的」人權標準。在美國每年發表的國別人權報告中,對發展中國家、社會主義及其他「不友好」國家的人權問題誇張渲染,但對其盟友的人權問題則輕描淡寫或遮遮掩掩。
第三,對同一國家在不同時期採取不同人權標準。如果某個國家在某個歷史時期的政策違背了美國政府的利益,「人權問題」就可以被利用來指責、要挾和制裁該國;當該國迎合了美國政府的利益時,「人權問題」則可能被置於次要的地位,而改用激勵方法。
第四,在不同時期和不同問題上對人權採取不同的態度。在第二次世界大戰剛結束的一段時期,美國始終對人權持冷淡態度。直到後來,特別是1956年匈牙利事件以後,聯合國難民署的材料顯示建立難民國際制度將是東西方鬥爭中的一個有力武器,美國才轉而採取支持立場。
第五,對不同類權利採取不同態度。美國從自身經濟和政治體制出發,對經濟、社會和文化權利與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採取不同態度,對自由權與生存權、發展權採取不同態度,突出強調前者而淡化甚至否認後者。
無論這種選擇性和雙重標準有多少形式,其最終目的都是使人權服從服務於美國的世界霸權和遏制社會主義國家發展的需要。正如美國前總統卡特的國家安全顧問布熱津斯基在《大失敗》一書中所公開宣稱的:人權「是促進共產黨國家逐步向民主政治過渡的具有遠見卓識的戰略選擇,可加速共產主義衰亡的進程」。
3.揮舞人權大棒侵犯他國主權
美國將經濟、政治乃至軍事手段與人權外交手段相結合,以實現其人權外交目的。一方面,美國將人權與經濟援助掛鈎,要求接受美國援助的國家也必須同時接受美國的人權標準。另一方面,對於那些抵制美國人權外交的國家,則結合武力行動以實現人權外交目的。
美國歷屆政府都將維持美國的霸權地位,防止亞太地區出現有損美國霸權的大國作為其戰略核心。中國由於現實原因成為美國遏制的首要目標,而「人權」則是美國用來牽制中國的一張牌。美國紐約大學歷史和國際關係學者詹姆斯·派克指出,在美國政府內部主張對華遏制的一派時至今日堅持認為,人權是針對中國的最後一個意識形態武器,是讓中國共產黨無法生存下去的一個項目。「既然不能在經濟上指望中國『崩潰』,那就通過『人權』這一政治武器從內部促使中國崩潰。」2000年,美國國會成立了「美國國會——行政部門中國委員會」,集中體現參眾兩院、政府國家安全機構、商業集團和人權組織的共同利益。這個委員會監控中國各個方面的人權狀況。
詹姆斯·派克通過分析大量的歷史材料得出結論:美國官方所倡導的所謂人權與真正的人權理念幾乎沒有絲毫的聯繫,美國官方高舉人權旗幟,其唯一的目的是利用人權推廣自己的全球戰略。美國政府逐步把人權變成推行其外交政策的一種話語權,成為美國意識形態和公共外交的工具。
三、美國人權政治化行徑嚴重危害全球人權善治
美國將人權政治化,對全球人權治理帶來災難性影響,阻礙了國際人權事業的正常發展,導致一些國家陷入混亂,玷污了人權的概念和神聖理想。
首先,美國的人權政治化行徑阻礙國際人權事業的健康發展。美國以政治利益劃界,阻塞了不同人權觀點之間正常對話的可能性,將聯合國人權機構變為政治對抗的戰場。這不僅影響了全球人權事業的發展,而且也使美國自身的人權狀況長期得不到應有的改善。哥倫比亞大學法學院教授塞繆爾·莫恩等學者認為,由於美國那些善於玩弄實力政治的政客們對人權問題根本不屑一顧,20世紀40年代所謂的人權革命「夭折於誕生之時」。眾多學者認為,20世紀40年代末到70年代初期人權問題陷入「死胡同」,是因為美國在冷戰政治中未能積極參與對人權問題的國際行動。
其次,美國以人權為藉口干涉別國內政,製造國家動盪,產生新的人權災難。美國侵犯他國主權,導致被干涉和侵略國家戰火紛飛、生靈涂炭,造成了新的人權災難。美國學者崔升煥和詹姆斯·帕特里克指出,美國向國際社會單方面輸出自己人權價值觀有四種常見的政策工具:一是軍事干涉,如在伊拉克或科索沃,美國以這些國家和地區的人權狀態惡化為藉口而發動戰爭;二是軍事援助,以消除人權危機為由,美國政府將武器提供給特定派系的武裝分子;三是經濟制裁,最典型的是認定所謂的「流氓國家」,號召其盟友一起切斷與該國的經濟往來;四是經濟援助,這種工具被廣泛運用在美國對拉美的外交政策之中,在提供經濟援助的同時,要求這些國家依照美國的標準改善人權水平。兩位學者在對近30年間144個國家的數據進行對比分析後得出的結論是:二戰後,美國基於外交的人權輸出幾乎全是失敗的,無論是軍事干涉伊拉克,還是經濟援助拉美國家,至今都未能使那裏的基本人權得到保障。這表明,美國將人權戰略工具化,非但不能真正地改善人權,反而會導致新的人權災難。
最後,美國將人權作為實現其全球戰略的工具,玷污全球人權崇高的理想。美國大搞雙重標準,漠視甚至縱容真正侵犯人權的行徑,而且對保護人權的政策措施口誅筆伐甚至實施經濟制裁、政治施壓或軍事威懾。這使得人類長期追求的人權理想被嚴重玷污,人權概念成為美國侵犯他國人權的藉口和工具。正如中國前駐古巴大使徐貽聰指出:「它們提倡的『人權』,實際上是一根政治大棒,基本上是用來干涉他國內政、顛覆他國合法政府的工具,是一種『政治化』的手段和策略,並非是對人權的本質尊重。在世界各地,凡是有動亂的地方,都能聽到它們『保護人權』的口號,在一些國家處理危害國家主權和安全的叛國分子時,也都能看到西方世界的『人權大棒』。說到底,它們就是在將人權『政治化』,完全是別有用心。從本質上說,將人權問題政治化,是在實質上並不尊重人權的表現。」
美國的人權政治化行徑侵蝕和毀損全球人權善治的基礎,給全球人權事業帶來了災難性的後果,受到了國際社會正義力量的普遍譴責和廣泛聲討。中國常駐聯合國代表張軍2021年10月7日在第76屆聯合國大會第三委員會一般性辯論中發言指出,美國等少數國家執意在聯大三委挑起對抗,點名批評其他發展中國家人權狀況,各種帽子滿天飛,卻對自己和盟友國家的人權劣跡視而不見。美國等少數國家罔顧事實、編造謊言、對中國進行無理指責,借人權干涉中國內政。對此,中國政府和人民堅決反對、嚴正拒絕。埃及、阿爾及利亞、乍得、土庫曼斯坦、白俄羅斯、委內瑞拉等國在發言中強調,各國人民有權根據國情自主選擇人權發展道路,堅決反對將人權問題政治化,反對搞雙重標準,反對干涉內政。
美國將人權政治化所導致的惡果使人們日益深刻地認識到,人權非政治化是全球人權治理得以順利進行的基礎和前提,防止和遏制人權政治化,是促進世界人權事業健康發展的重要保障。美國為了維護自身利益,逆歷史潮流而動,變本加厲推行人權政治化,破壞全球人權事業的健康機體,將一個又一個國家推入社會動盪的漩渦。世界各國人民越來越認清其「人權衛士」面具之下的真面目,反對美國逆時代潮流而動的卑劣行徑,這將使美國竭盡全力維護的國際霸權遭到全面反噬,在全球人權事業發展的凱歌聲中鳴響起美國霸權衰落的喪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