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保護兒童會院舍「童樂居」虐兒案中兩名涉案女被告26日提堂,各被控一項「對所看管兒童或少年人襲擊」罪,裁判官批准兩人以一萬元保釋。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26日撰文指,案件令人震怒和心痛,政府非常重視兒童的福祉,絕不容忍任何傷害兒童的行為,已督促社署深入和全面徹查事件,會就機構提交的報告檢視及實施改善措施。
署方將視調查結果作跟進
兩名23歲及44歲的女被告,昨日在觀塘裁判法院提堂,她們各被控一項「對所看管兒童或少年人襲擊」罪,控罪指兩被告於本月17日,在旺角砵蘭街「童樂居」襲擊兩名3歲男童。
裁判官鍾明新將案件押後至明年2月再訊,批准兩人以現金一萬元保釋,但要交出旅遊證件,每星期到警署報到2次,不得進入「童樂居」及騷擾院舍人員 ,亦不得參與照顧兒童工作。
羅致光昨日在其網誌表示,該案件令人震怒和心痛,政府非常重視兒童的福祉,絕不容忍任何傷害兒童的行為。事件發生在受政府資助的院舍,已經督促社會福利署深入和全面徹查事件,包括檢視機構對服務的日常監察和員工督導方面有何缺失和須改善的地方。社署會繼續密切與家長及機構跟進,並就機構提交的報告和跟進計劃檢視及實施所須改善措施。
他說,本港所有幼兒中心必須註冊,並須符合《幼兒服務條例》各項規定,幼兒中心須聘請已註冊的幼兒工作人員。若社署署長認為個別幼兒工作人員不再適合擔任照顧幼兒的工作,可將有關人士從註冊中除名。視乎各方面的調查結果,社署不排除會引用相關規定採取行動。
已開展強制舉報機制
羅致光強調,今年《施政報告》已表明將推展強制舉報虐待兒童個案機制的立法工作,有關工作已經開展。當局亦會向有關專業的工作者提供適當培訓,以提升他們及早發現和處理虐待兒童個案的能力,他自己和同事正密鑼緊鼓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