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偽造和使用虛假已故華懋集團主席龔如心2006年遺囑,今年7月完成12年刑期的商人陳振聰,早前向內地廈門初級人民法院,對華懋慈善基金及一間律師行等8名被告,提出對他人格侮辱的民事訴訟,於本月初被駁回。
據本地傳媒報道,他本周二(21日)再向廈門市中級人民法院呈交上訴理據陳述書,指初級法院的判決犯9項錯誤,預料廈門市中級人民法院最快可於明年4月安排上訴聆訊。
報道指,陳振聰在上訴狀中指出,一審法院的裁決事實不清,就雙方證據採納持雙重標準,導致嚴重不公等,希望廈門市中級人民法院能撥亂反正,撤銷一審判決。
陳振聰亦認為,無論民事爭產或刑事案中,指他持有的龔如心女士遺囑屬假,全建立於在王永祥律師的偽證基礎上,因而作出錯誤的判決。(中通社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