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廣東省紀委監委消息:日前,經廣東省委批准,廣東省紀委監委對省政府原副秘書長曹達華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曹達華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善於自我包裝、投機鑽營,是典型的「兩面人」;缺乏敬畏之心,漠視黨紀黨規,處心積慮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貪婪自私,「靠企吃企」,違規從事營利活動並攫取巨額利益;生活腐化墮落;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承攬工程項目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曹達華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省委批准,決定給予曹達華開除黨籍處分;由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曹達華簡歷
曹達華,男,1974年5月出生,漢族,廣東新興人,在職研究生學歷。1995年7月參加工作,1997年9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2000年9月任廣東海外建設總公司辦公室主任
2001年12月任廣東新廣國際集團(澳門)有限公司董事、副總經理
2004年3月任廣東新廣國際集團(港澳)工程建設有限公司總經理
2005年4月任南方建築置業有限公司董事、總經理
2009年4月任廣東南粵集團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
2016年7月任廣東省商務廳黨組成員、廣東自貿辦專職主任
2018年10月任廣東省發展改革委黨組成員、副主任,省大灣區辦常務副主任(正廳級)
2020年12月任廣東省政府副秘書長(保留正廳級)
2021年10月被免去廣東省政府副秘書長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