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央社24日報道,台灣「中研院」P3實驗室前職員染疫案經初步調查發現,實驗人員未依規穿着防護裝備,「中研院」生物安全會也未落實稽核,台疫情指揮中心今天宣布,將依「傳染病防治法」對中研院開罰最重15萬元(新台幣)。
台媒早前報道,台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證實,該P3實驗室人員確定感染新冠,為本土病例。據介紹,該人員曾任「中研院」基因體實驗中心實驗人員,11月中旬於工作過程中接觸病原體。「中研院」19日晚間將調查報告送抵疫情指揮中心,列出3大疏失,指揮中心昨天召開生物安全專家調查小組會議審視調查報告。
指揮中心指揮官陳時中表示,與會專家研判,「中研院」實驗室之所以造成感染,主要原因為P3實驗室人員進行實驗操作時,未依規定穿着C級防護裝備,包括連身型防護衣、N95口罩、雙層手套、護目鏡及鞋套等,並且在穿脫個人防護裝備及使用生物安全櫃時,都沒有遵守實驗室訂定的標準作業程序。
其次,「中研院」生物安全會沒有依「感染性生物材料管理辦法」規定,每年落實對實驗室辦理內部檢查,也未追蹤實驗室新進人員相關訓練考核完成情形。
陳時中指出,因應相關疏失,「中研院」須強化實驗室人員教育訓練並落實訓練後考核機制,以及進行個人防護裝備的實體演練,確認人員對於個人防護裝備的認知程度。
陳時中說,由於仍有部分調查細節尚待釐清,將請「中研院」再提供實驗室人員進出實驗室的電子紀錄、監控影帶以及工作紀錄等,調查小組將於釐清相關事實後,完成最終調查報告。
頂圖:台北市10日也派員到「中研院」區加強消毒。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