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爾街日報》上月一篇社評談及香港選舉,指杯葛或投白票成為港人少數可表達立場的方式。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曾國衛昨日撰文反駁,稱該報提及「港人如公開示威將面臨嚴重懲罰」的說法並不正確,屬散播謠言。曾國衛強調,根據香港法例,在選舉期間公開煽動他人不投票或投白票屬違法,政府會保留採取必要行動的權利。
指煽動他人投白票屬違法
曾國衛在文章指出,《華爾街日報》上月30日發表的社評,內容缺乏事實基礎。他強調,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保障港人言論、出版、集會及結社自由,但不能容忍任何操縱選舉的行為。他續說,新選舉制度下,持不同意見的人士只要擁護基本法、效忠特區,便可以參選,要求與世界各地沒有分別,文中提及「在新選舉制度下,北京要求所有人須預先接受審查」並不正確。
曾國衛指,對《華爾街日報》文章提及「抵制選舉和投白票是香港人表達立場的最後方式之一」感到震驚,重申根據香港法例,在選舉期間公開煽動他人不投票或投白票屬違法,港府會保留採取必要行動的權利,不論煽惑行為發生在香港或境外。(記者 萬家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