視頻編輯:謝燁挺
澳門政府8日宣布,從11月15日起,非澳門居民的18歲以上旅客,若要入境澳門,必須最少持有5000澳門元的「維生金額」,且金額會隨着逗留的天數增加。
18歲以上的非澳門居民,入境必須持有足夠「維生金額」證明,包含現金或旅行支票,以及當地可使用的電子錢包等。
規定指出,若逗留不超過7天,「維生金額」不得少於5000元,若在7至14天之間,不少於10000元、14至21天是不少於15000元、21天以上是不少於20000元;同時,隨行的家屬或成員,每人在此基礎上增加80%計算。
另外,若持有信用卡,或已有支付或確保支付飯店或同類場所的食宿證明,「維生金額」可獲豁免或減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