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議事規則委員會主席謝偉俊今日(27日)表示,為解決立法會「拉布」及某些議員的不檢點行為,委員會本立法年度修訂或新增超過50項條文,全部已獲內委會通過及立法會批准,當中部分修訂已生效,其餘將在第七屆立法會實施。
謝偉俊今日在本年度最後一次立法會大會提交委員會工作報告。他指出,鑑於立法會過往的「拉布」事件,內務委員會的主席選舉程序被拖延,加上某些議員行為極不檢點、濫用程序、干擾議事過程,立法會議事規則委員會在本立法年度,就修訂《議事規則》及《內務守則》共提出4批共18組建議,涉及修訂或新增31項《議事規則》條文及21項《內務守則》條文。
謝偉俊說,相關修訂涵蓋多個範疇,包括規定議員必須穿着商務衣飾出席立法會及全體委員會會議、在會議上展示物件亦必須符合相關規定、向因為無合理原因下缺席導致流會的議員罰款、又修訂各委員會選舉主席的程序等。
謝偉俊指出,全部修訂已獲內會通過及立法會批准,當中部分修訂已生效,其餘將在第七屆立法會實施。(圖:立法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