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局正研究為《基本法》23條本地立法。保安局局長鄧炳強26日在一個電視節目中表示,現在是基本法23條立法的最佳時機,包括研究涵蓋香港國安法未有涵蓋的罪行,如間諜罪、竊取官方機密等。
鄧炳強指,2003年至今已經過17年,當年政府草擬的法案已不足應對香港近年情況,比如未有對間諜行為着墨太多,而現時立法需要修補法律灰色地帶。他舉例修例風波期間,有人免費向「示威者」提供頭盔、港鐵單程票和衣物等物資,形容組織性屬「國家級」,因此需要立法應對。
鄧炳強表示,過去一年多,香港國安法針對一些「大老虎」採取拘捕和檢控行動後,社會相對平靜,暴力、「港獨」和顛覆行為明顯減少,但不能掉以輕心,因為本土恐怖主義已經孕育,美國亦仍企圖以香港牽制國家的發展。
鄧炳強強調,基本法和香港國安法均保障市民集會、表達意見的權利,可以反對政府,但不可以「反動」。如果做出一些顛覆特區政府、政權的行為,任何文明社會都不能接受。
鄧炳強還透露,正研究修改《社團條例》,認為現時條文相對簡潔,會考慮加入更多類似香港國安法的實施細則,如要求社團提供更多資料等。(圖源:中通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