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今日(24日)在北角社區會堂舉行油尖旺區議會、深水埗區議會、九龍城區議會、黃大仙區議會和觀塘區議會的區議員宣誓儀式。在宣誓儀式上,出席的區議員逐一宣誓擁護《基本法》、效忠特區,並由民政事務局局長徐英偉作為行政長官授權的監誓人監誓。
根據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基本法》第104條的解釋(《解釋》),監誓人負有確保宣誓合法進行的責任,對符合該《解釋》和香港特區法律規定的宣誓,應確定為有效宣誓;對不符合該《解釋》和香港特區法律規定的宣誓,應確定為無效宣誓,並不得重新安排宣誓。
根據《解釋》所訂下的原則及相關的法律規定,監誓人確定以下45名區議員的宣誓為有效宣誓。
製圖:吳健宗
深水埗區議會的李文浩因缺席宣誓,已被視為《宣誓及聲明條例》第20A條下,拒絕或忽略作出誓言的情況,故按照該條例的第21條,必須即時離任。
另外,由於監誓人對以下10名區議員今日所作宣誓的有效性存有疑問,因此已向有關區議員發信要求提供額外資料,以決定其宣誓是否有效。
製圖:吳健宗
民政事務局局長徐英偉作為行政長官授權的監誓人在儀式為區議員監誓。香港政府新聞處
徐英偉在儀式作開場發言。香港政府新聞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