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早前要求去年7月1日或之後按非公務員聘用條款聘用的政府僱員,須於在6月底前簽署聲明,擁護基本法及效忠香港特區。公務員事務局今日(20日)公布,截至8月底,逾1.8萬名非公務員政府僱員已交回聲明,約529名政府僱員未有簽署宣誓聲明,絕大部分人已經離職。
公務員事務局指,截至8月底,逾1.8萬名非公務員政府僱員已交回聲明,有149人不理會或拒絕簽妥聲明,包括119名非公務員合約僱員、13名退休後服務合約僱員及17名其他聘用條款受聘的僱員。大部分人已辭職、約滿離任或被終止聘用。在兼職政府僱員方面,8000人已交回聲明,380名不理會或拒簽聲明的人亦已悉數離開政府。
另外,公務員事務局早前表示,截至目前有129名公務員不理會或拒絕簽妥聲明,其中105人按長期聘用條款聘用,24人是試用階段;按職系計算,113人是文職,16人是紀律部隊,絕大部分人已離開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