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近日曝出一宗重大貪污案,台防務部門下屬軍備局少將張大偉,涉嫌利用職務向得標廠商索賄2800萬元(新台幣,下同),被新北地檢署起訴,新北地院裁定500萬交保,但張卻籌不出保釋金。據台灣中時新聞網報道,張大偉昨日(8月31日)在審訊時承認收錢,並稱為掩蓋受賄的證據,在岳父家樓頂,2天內燒掉2000萬現金後衝入馬桶滅跡。檢方對其說法持疑,認為有藏匿贓款的可能性。
據報道,張大偉在庭審時坦承收錢,但卻否認收錢與其職務有關,並對檢方起訴法條有疑慮,還稱自己愚蠢的以為,只要錢消失了就查不到現金流,如今退休俸沒了,身上也沒錢。
報道指,公訴檢察官認為張大偉的說法仍令人起疑,目前要求調查局將張燒錢的焚金爐送驗,是否有鈔票殘渣及物質成分,檢驗結果尚未出爐,因此檢方認為,在此之前張大偉都有藏匿匯款的可能性,因此建議法院繼續羈押。
報道稱,張大偉庭審時,辯稱只拿到2600萬,其中2000萬元被他燒掉,法官認為沒有羈押必要,裁定500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出海,但張大偉方面至今未籌到保釋金,則還需先在看守所看押。
檢方起訴稱,張大偉靠着與下包廠商墊高價格簽訂合約的方式,套出虛增差額款項,從中索賄2800萬元,雖然今年5月已向新北地院申請扣押張大偉夫妻2處房產,但張大偉犯後仍辯稱燒毀2000萬賄款,未清楚交代不法金流來源,也未繳回分文,建議法庭按違反職務上行為收受賄賂判處15年徒刑。(圖源:台灣中時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