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內務委員會今日(26日)通過支持修改《議事規則》和《內務守則》,包括行為極不檢點的議員可暫停職務及扣薪、縮短議員的發言時限、保留在任委員會正副主席的一切權力,直至選出下一會期主席等。
經民聯梁美芬表示,不同意外界形容今次修訂為「加辣」,只是「改良家規」,將處罰制度分級,在逐議員離場及報警中間增加落墨點。
新民黨葉劉淑儀亦支持修改《議事規則》,指立法會秩序每況愈下,過去動輒出現投擲物件、衝向主席台等事件,議員辯論亦十分冗長,未能把握有限的立法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