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港公務員事務局12日向各部門發出通告,公布所有於今年7月1日或之後入職公務員,將要宣誓或簽署聲明擁護《基本法》、效忠香港特區和對香港特區政府負責。惟攬炒派卻不斷歪曲事實,聲稱做法「有損言論自由」云云。公務員事務局今日(14日)表示,政府絕不同意要求公務員作出宣誓或簽署聲明,會損害公務員的言論自由的說法。
公務員事務局發言人表示,要求公務員作出宣誓或簽署聲明,是對公務員在《基本法》和《公務員守則》下須背負的責任和期望的公開確認和真切體現,並且讓他們更明確地意識到其公職身份所帶來的責任、承擔和要求,有助進一步保護、鞏固和推廣公務員隊伍要恪守的核心價值,從而確保香港特區政府能有效管治。
發言人指出,香港居民包括公務員,均享有言論自由,香港特區政府也一直堅決維護言論自由。但與任何其他司法管轄區一樣,該等自由並非絕對。公務員必須堅守法治、政治中立,並在表達自己的意見時,確保自己所發表的意見,無損他們以專業、公正無私的態度有效地執行公務,亦不會引致與其本身職務有利益衝突,或可能令人認為有損其在執行職務時不偏不倚和政治中立的重要原則。此外,公務員的言行也不應損害政府聲譽。(圖源:點新聞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