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民連成員、前立法會議員梁國雄(「長毛」)今年4月遭一名8旬老翁刺傷右腰。涉案8旬翁早前認罪,強調自己是「替天行道」 ,今日在東區法院被判囚3個月6日。
裁判官鄭紀航引用報告指老翁不適合接受社會服務令,須判監禁式刑罰,判囚4個月,開審認罪減刑1/5,終判囚3個月6日。鄭官勸誡被告,「千萬不可因任何理由而犯案」,籲他要「互相尊重,消除成見,共同為香港建設和諧社會」。
被告黃森球,81歲,被控於今年4月16日,在西營盤干諾道西均益大廈三期外襲擊梁國雄。
案情指,梁國雄当日在中聯辦外參與公眾遊行及集會,並在下午3時左右在均益大廈第三期外受訪。香港電台記者黃舒婷當時正訪問梁,被告突然從後走近他,並用「銀色、類似鑿的物體」插向他右腰窩一次。被告在警誡下承認「啲人喺香港搞搞震,喺中國搞事,我係嚟教訓佢,等佢知道好多人唔鍾意佢。」梁國雄其後送院檢查,右腰窩有擦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