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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建立信息共享庫消滅“奇葩”證明

2015-08-25
来源:華聲在線—三湘都市報

  “有困難找警察”是不假,可有些事情,民警真的幫不了忙。8月22日,公安部治安局在官方微博“公安部打四黑除四害”上曬出了18項不該由公安機關出具的證明。微博一出,長沙市的一些基層派出所和社區紛紛吐槽他們經歷過的各種“奇葩”證明。有專家指出,目前我省正在著力打造信息共享數據庫,往后老百姓辦事將有望跳出奇葩證明的怪圈。

  微博喊話

  18項證明派出所開不了

  這18項不由公安機關開具的證明包括:如身份證由15位變化為18位的、因非公安機關原因將名字寫錯的需要證明是同一個人、身份證丟失或損壞,需出具身份證明的;償還能力證明;生存(健在)、死亡證明;親屬關系證明;婚姻狀況證明;身份證丟失證明;家庭收入情況證明;實際居住地證明;保險事故證明、違法犯罪記錄證明等等。

  值得注意的是,此前網絡上引起熱議的“如何證明我媽是我媽”這個證明也在此次清單中。對此,公安部解釋稱,家庭成員在戶口登記以外的親屬關系,不在派出所掌握的情況之內,派出所不知情,應到公證機關進行公證證明。

  民警吐槽

  奇葩證明一天三四起

  “很多證明我們派出所根本辦不了,也不該辦。但我們不辦的話,群眾可能真的辦不成事。”24日,記者走訪了長沙多個基層派出所,各式各樣的奇葩證明一天少則一起,多則三四起。

  說起奇葩證明,一名基層派出所所長給三湘都市報記者舉了個例子:一對50歲的夫婦結婚證遺失了,拿著戶口本前往民政部門補辦,被要求到派出所開具兩人是合法夫妻的證明。“公安機關判定兩人是夫婦關系根據的就是民政部門核發的結婚證,現在結婚證丟了,應該直接拿戶口本補辦,為何還要派出所開具證明?”考慮到辦事群眾的利益,派出所最終還是開具了證明,所長在證明上寫下了自己的“請求”:請民政部門領導號召窗口辦事人員學習總理說話,為老百姓提供方便。

  小賀當社區民警2年多,遇到了太多讓他頭疼的證明。6月份,一個年近八旬的老人找到派出所,要求開具身份證明。老人20年前在郴州辦理了一筆定期存款業務,當時使用的是第一代居民身份證,現在拿著升級后的二代居民身份證辦理取款,銀行要求其證明“現在的我”就是“以前的我”。由于年代久遠,老人的第一代身份證已經遺失,無奈在兩地間多次奔波。小賀給老人開具了身份證明,可老人還是沒有取到錢,因為派出所只能證明老人是“現在的我”,無法證明“現在的我”就是“以前的我”。

  市民為難

  該找誰證明“我媽是我媽”

  上午10點半,記者遇到了前往派出所開具證明的市民張女士,由于弟弟的工作性質特殊,入職單位要求直系親屬均要開具無犯罪記錄證明。社區民警并不在派出所坐班,張女士撥通了公示的電話,民警表示正在社區為居民辦事,不能馬上趕回派出所。

  “現在社區民警事情多,可以理解。”張女士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類似的居民基本信息應該有一個統一的信息庫,政府職能部門能自行核查,“老百姓不用費時費力跑腿,職能部門也省了很多麻煩。”

  采訪中,很多市民為公安部的微博喊話叫好。但也有個別市民擔憂,一旦派出所拒絕開具證明,往后需要開具類似證明還能找誰。

  “只要不是太奇葩的證明,本著服務老百姓的原則,能開的還是會開。”公安部官微發話后,長沙很多基層派出所并沒有以此來拒絕上門開具各類證明的市民,“確實是公安機關不能開具的,我們會解釋清楚,告訴他們應該找誰。”

  專家說法

  信息共享

  才能消滅繁瑣證明

  湖南警察學院治安系主任王彩元教授認為,信息共享不完善、部分政府職能部門職責不清是造成奇葩證明出現的主要原因。政府部門信息不共享,居民基本信息沒有統一的數據庫,既增加了各部門的工作量,也增加了老百姓的辦事成本。隨著現代科技的發展,信息聯網實現共享是消滅繁瑣證明的突破口。

  “相關部門設置門檻需要居民開各種證明,實際上是惰性,不主動核查,把自身應該承擔的責任和風險轉嫁給了公安社區等單位。”湘潭大學法學院副院長歐愛民教授說,“即使列出公安不開證明的范圍,也只是治標不治本。”

  歐愛民介紹,要從根本上解決為了證明跑斷腿的情況,需要政府整合資源,搭建平臺,實現信息共享。

  王彩元表示,目前我省正在著力打造信息共享數據庫,往后老百姓辦事將有望跳出奇葩證明的怪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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