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平凡
如無意外,《反滲透法》明天將在蔡英文當局強推下三讀通過,成為民進黨一系列「民主防護網」法治化工程的最後一塊拼圖。只不過,在缺少一個月協商冷凍期的程序正義下,民進黨此舉引發島內各方譴責。國民黨批評傷害民主與人民權利,鴻海創辦人郭台銘和親民黨主席宋楚瑜甚至叫囂要率隊到立法院抗議,發起2019版的「太陽花」運動。
什麼是《反滲透法》,簡而言之就是任何人不得接受滲透來源的指示、委託或資助,捐贈政治獻金或影響選舉罷免、公投行為,違者可被判監5年,或最多500萬元新台幣罰款。
那麼,《反滲透法》為何會引發眾怒?首當其衝的是很多人對該法根本不了解,在缺乏溝通和普法的情況下,難免引發集體恐懼。尤其是在陸台商,人心惶惶,草木皆兵,稍有不慎就落入民進黨設計的法治陷阱,重回「戒煙時代」。
更重要的是,細看《反滲透法》的內容,其規範的諸多事項,都能在台灣既有法規中找到相應條款。《反滲透法》不過是把幾個法規的相關法規剝離,再形成一部新法,頗有疊床架屋之虞,毫無必要性。
而《反滲透法》將「滲透來源」定義為「境外敵對勢力」,無須更多思考都知道暗指大陸。難道在民進黨當局眼中,不是境外「敵對」勢力,就可以在台肆無忌憚進行滲透?如美國,對台滲透就合理合法?回看過往,美國官員屢屢對台灣政客「賜教」,甚至為民進黨人的反中立場背書,這算不算干預選舉?美國強迫台灣解禁美牛,又施壓執政黨開放美豬,這又算不算干預?
構築「綠色恐怖」鐵幕
另外,所謂「境外敵對勢力之政府、政黨所屬或其他要求政治目的之組織、機構或其派遣之人」所設立、監督管理或實質控制之「各類組織、機構、團體或其派遣之人,看起來沒毛病,但在毫無標準界限模糊之下,無疑給了話事者無限大的評判範圍。言下之意,這個組織、機構或者個人,是否違反《反滲透法》,很大程度上都是民進黨說了算,且如此重罰足以讓人難有翻身之機。
由此來看,在「中共代理人法」悄聲退場後,民進黨借王立強案以《反滲透法》為名再出鞘,可視為蔡英文選舉的最後一招,繼續煽動兩岸敵意,操作「恐中牌」,為2020選戰再加上一道保險。另一方面,《反滲透法》也是繼黨產清算後,又一個排除異己、黨同伐異的工具。即便在2020年敗選,或者在蔡英文連任而立法院過半優勢不保之下,民進黨仍舊手握「上方寶劍」,國民黨乃至被抹紅的對手均難有安寧之日。
這也是民進黨為何要趕在選舉前一定要強推該法的原因所在,蔡英文雖有領先優勢,但在攸關立法院席次的政黨票中卻不佔優,一旦在2020立委選舉中無法保住立院過半,想要再推《反滲透法》就非常困難了。
還是那句,民進黨執政不行,但選舉一流,抹黑、趕殺對手一流,《反滲透法》更像是民進黨提前為未來買的一份保險。可以預見,一旦該法通過落地,會讓受困意識形態困擾的台灣,繼續深陷而不可自拔。而以國民黨為首反對「台獨」等政黨將面臨更嚴峻的境況,兩岸交流同樣動輒得咎,與之相關的兩岸民眾則身陷「綠色恐怖」。
台灣是民主社會,民進黨主張的所謂民主進步,《反滲透法》卻如同照妖鏡,讓一眾牛鬼蛇神一一現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