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流深
因為去年跨省抓捕而被推上風口浪尖的鴻茅藥業,上周又因為高調獲得了中國中藥協會的「2018年履行社會責任明星企業獎」而遭遇了輿論的一輪差評,而頒發此獎的中藥協會也在隨後撤回頒獎,並向公眾表示道歉。顯然,鴻茅藥業因為虛假宣傳和跨省抓捕給公眾造成的心理陰影,還遠沒有消散。
但話說回來,既然鴻茅獲得的是「企業社會責任」獎,那麼它究竟有沒有比其他的企業履行更多的社會責任呢?根據媒體報道,鴻茅藥業的確從去年開始,「發起實施了健康扶貧築愛行動、教育扶貧圓夢行動、環衛工人關愛行動、藥酒文化節、家庭關愛『微孝行動』等一系列公益項目」。那麼問題來了,如果這些報道都是真的,而且這些項目也確如報道所寫「在全國各地都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益」,那麼網友又有什麼資格批評鴻茅藥業獲得「企業社會責任獎」的資格呢?
努力更似危機公關
打個比方:假設學校中一名曾經品德惡劣、成績落後的差生,在落得處分之後剛一開始發奮就獲得「品學兼優獎」。且不說他成績是否真的進步,品格是否有所改善,只說這麼快就頒獎,你作為校內一員,會不會懷疑這個獎有問題?真正的好學生會不會感到心寒?
對於鴻茅,也是類似的道理。一方面,去年的跨省抓捕風波發生後,雖然案件最後不了了之,但鴻茅藥酒自始至終也沒有向公眾和被捕的譚秦東道歉;而鴻茅藥酒自身被爆出的「虛假宣傳」「原料造假」「隱瞞副作用」等產品質量問題也從未對公開回應或是解決。「其身不正,雖令不從」,在企業品格和產品質量都存在瑕疵的前提下,也難怪網友對鴻茅藥業的「社會責任」充滿懷疑。另一方面,1992年成立的鴻茅藥業突然「從去年開始」履行「社會責任」,怎麼看都不像是出於對企業社會責任的覺悟,而更像是一輪以「社會責任」為幌子的危機公關;更何況,諸如上述「扶貧」「關愛」活動這類只需捐點錢就能完成的所謂「社會責任」,在如今汗牛充棟的「企業社會責任」中,着實算不得什麼驚天動地的偉業。說到底,還是因為在公眾心目中,鴻茅這點微小的「社會責任」,根本不足以抵消它所做過的「惡」。
說回剛才的比喻:什麼時候才是給這位浪子回頭的差生頒獎的最佳時機呢?當然是他學習成績最終成為全校第一,或是作出了見義勇為的大善事,讓全校師生對他徹底刮目相看的時候。可是,如果他做不到,甚至新老問題不斷呢?那就不要怪全校師生不信任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