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憲容
所謂的居住正義,盡管各地的理解不同,法律界定有差別,但是有一個基本核心內涵就是國家的法律、制度、經濟政策保證本國每一個居民的天賦居住權。比如聯合國的《人居宣言》、美國的《住宅法》、德國及荷蘭憲法中的相關內容,都是把本國居民的天賦居住權放在第一優先的地位。即作為現代文明的一種標誌,國家及政府有責任及義務來保證每一個居民得以生存的基本居住條件。每一個居民無論是處於哪一個階層,如何弱勢,其財富及金錢如何之少,都得如此。比如,美國《住宅法》的第一條第一句就是要求生產安全舒適居民有支付能力的住房。建造住房的目的是保證居民基本的生存條件,而不是用於其他目的。這就是居住正義的基本內涵。
政府應保障居住正義
對於社會主義國家的中國來說,居住正義不僅包含了居民居住權的天賦性,而且土地的公有制及中國共產黨主導的領導地位更應該把居住正義發揚光大。因為,土地的公有性不僅意味著建造住房的每一塊土地都為全體國民所有,而且也意味著全體國民可一起來分享土地的溢價,一起以屬於全體居民的土地及財富來保證每一個居民的基本居住條件。也就是說,政府無論采取何種方式都不能離開保證每一個居民基本的天賦居住權。或居住權是天賦的,政府只能保證而不可剝奪。
在中國房地產市場發展的朱總理年代,這些核心的精神基本上在逐漸落實。為了讓沒有支付能力的居民買上住房,政府不僅采取打分的方式給沒有分到住房的居民購買住房補貼,也建造經濟適用房讓這些居民能夠以低價進入市場。到後來,房地產政策表面上還是有采取優惠政策來保證居民的居住消費或居住正義,但實際上這些房地產政策則開始轉化為購買住房者的一種賺錢工具。即這些房地產政策表面上堅持居住正義,但實際上已開始把居住正義拋到九霄雲外。
至於最近的樓市新政,或最近政府推出的一系列住房救市政策,就連表面上的居住正義也不要了,明確露骨地表示,政府的住房優惠政策目的就是要讓有住房的居民持有更多的住房,沒有住房的居民或弱勢的居民只能離住房市場越來越遠。盡管有所謂保障性住房增長,但是這些保障性住房不僅是杯水車薪,而且沒有公正公平的保障性住房分配制度安排,他們要享受這種保障性住房分配也是相當困難的。比如有些地方的保障性住房就成了國家公務員的福利分房。
應讓房價回歸理性
可以說,最近樓市新政把居住正義擠出的表現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一是本來在房價上漲時,言論都在反對政府出臺房地產宏觀調控政策,認為市場的事情政府不要幹預太多。即房價上漲是供求關系的問題,政府不要人為阻止房價上漲,所以全國的房價可以持續飆升十幾年。但是當各城市的房價在2014年只有少許下行時,中央及地方政府立即出臺了一系列的救市政策,希望把過高的房價頂在天花板上不下來。而當前的房價水平,只有住房投資者才有能力進入,對於絕大多數住房消費者來說,尤其是一線城市,根本就沒有支付能力進入這個高房價的市場。政府希望通過一系列的救市政策把房價頂在天花板上不下來,不讓房價回歸理性,實際上就是要把絕大多數人的居住正義排除在當前的市場之外。
二是從2014年10月份央行的房貸新政來看,其政策的核心就是讓已經買過住房的居民在還清銀行貸款之後,同樣可享受銀行的各種信貸優惠條件進入住房市場。這些政策的實質是讓有住房的居民通過住房信貸優惠條件持有更多的住房。最近把第二套住房按揭貸款的首付比例降低,同樣是要降低有房者再進入住房市場的門檻,讓持有住房的居民再享受優惠條件進入住房市場。可以說,在當前住房資源嚴重分配不均、住房資源既定的情況下,政府的住房政策僅是向持有住房者傾斜,不僅會造成住房持有越來越向少數人集中,住房資源越來越分配不均,而且也會讓弱勢的住房消費者離住房市場越來越遠。居住正義完全被這些房地產政策所擠出。
三是各城市的住房公積金本來是城市居民繳交及幫助城市居民來保證居住正義的一種相應政策。由於高房價,尤其是一線城市,早就把住房的消費者排除在一般的住房市場之外,能夠進入住房市場的只剩下少數住房投資投機炒作者。如果在這種情況下,地方政府把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提高,實際上是在幫助住房投機投資者進入住房市場,而把一項居住正義的政策轉換成少數住房投資投機者的賺錢工具。在這種情況下,居住正義也會蕩然無存。
可以說,居住正義是現代文明的一種標誌,也是房地產市場得以持續健康發展的關鍵所在。如果政府的房地產政策不是把居住正義放在第一優先的地位,而是僅把房地產市場看作地方政府土地財政的工具、投資者賺錢的工具、政府GDP增長的工具,那麼這種房地產市場不僅不能健康發展,也會進入難以自拔的深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