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軍澳警區特別職務隊人員根據線報及經深入調查後,昨日(18日)傍晩在將軍澳孟公屋路坑尾頂村展開反毒品行動。
人員截查一名29歲男子,在他身上搜出約6克可卡因,並在他的住所內檢獲少量可卡因、2個冰壺及60粒含有依托咪酯、俗稱「太空油」的電子煙彈,檢獲的毒品市值約1萬元。涉案男子涉嫌「藏毒」、「藏有工具可作吸食毒品用途」及「管有第一部毒藥」被捕,現正被扣留調查。
根據《危險藥物條例》,任何人如管有危險藥物,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罰款100萬元及監禁7年。任何人如管有任何適合於及擬用作吸食、吸服、服食或注射危險藥物的管筒、設備或器具,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罰款1萬元及監禁3年。而依托咪酯是香港法例第138A章,《藥劑業及毒藥規例》第一部附表一和附表三中管制的物質。該類物品只可以在按照醫生的處方才可購買。非法售賣或管有第一部毒藥和未經註冊的藥劑製品,均屬刑事罪行,最高罰則為罰款10萬元和監禁2年,市民切勿以身試法。(記者 區天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