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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案│法庭拒辯方重召張劍虹 首位警方證人出庭作供

​黎智英案│法庭拒辯方重召張劍虹 首位警方證人出庭作供

責任編輯:林鏗泓 2024-05-16 17:29:36原創 來源:香港商報網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3間相關公司涉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今日(16日)為第77日審訊,法庭早上宣布拒絕辯方要求重召壹傳媒行政總裁張劍虹的申請後,控方開始傳召警員作供。首位警方證人香港國安處的偵緝警署警長出庭,講述到茘枝角收押所探訪張劍虹的情況,並在供詞中以「獄中日常」4字涵蓋所有談話內容。

現駐守香港國安處的偵緝警署警長黎國勇(譯音)在控方主問下透露,他在2020年7月獲委派參與黎智英案。黎國勇在2021年11月11日早上8點半當值,其上司總督察李書權指派他到荔枝角收押所向張劍虹派發一份判詞。黎國勇當日早上11時在荔枝角收押所與張劍虹隔着透明隔板見面。黎國勇交代探訪原因,向張劍虹派發一份判詞,讓張劍虹自行閱讀判詞近30分鐘,期間張劍虹「睇完又睇」,兩人對望但沒有說話,最後張劍虹閱畢判詞後默不作聲約10分鐘。

黎國勇交代,張劍虹當日向他透露扣留期間每日在荔枝角收押所的日常生活情況。黎國勇指他當時沒有要求張劍虹成為控方證人,兩人當時沒有提及關於黎智英案的證供,張劍虹也沒有主動要求要成為控方證人。黎國勇當日與張劍虹聊天一段時間後,下午2時45分主動說:「不如我哋傾到呢度啦」,但張劍虹卻向黎國勇說:「不如你聽日再嚟探我啦」。黎國勇其後等待懲教署職員帶走張劍虹後,便乘車回辦公室,約在下午4時向上司匯報事宜,上司沒有其他指示,黎國勇翌日再去探望張劍虹。

法官李運騰問及黎國勇,為何上司指派黎國勇去荔枝角收押所向張劍虹派發判詞,而非叫下屬警員派發判詞。黎回覆,這是其上司的決定,而當時除了他,仍有其他警署警長。辯方問黎國勇,向張劍虹派發判詞是否一件十分重要的特別職務,黎指他只是執行上司的指示,「我好單純咁接咗份判詞就攞去」。黎補充:「我相信張劍虹唔會話我無派過判詞俾佢」,而黎當時沒有要求張劍虹收取判詞後在其記事冊簽署簽收。辯方問到,為何黎國勇其後沒有立即離開收押所,黎國勇稱「無特別嘢」,亦否認自己當時有其他目的。辯方再問到黎國勇和張劍虹當時的對話內容,黎國勇稱他的供詞中用「獄中日常」涵蓋了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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