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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強制執行1.16億元?通道業務惹禍

被強制執行1.16億元?通道業務惹禍

責任編輯:朱劍明 2024-05-15 10:20:41 來源:深圳商報

 金信基金被強制執行1.16億元的消息近日引發市場關注。公司發布嚴正聲明稱,自成立起無任何自有財產需要被依法執行,也非任何案件的實際被執行對象,「僅代表資管產品協助法院進行執行程序」。

 有消息稱,因未按時履行法律義務,金信基金被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執行標的金額為1.16億元,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公布的案號為「(2024)粵03執恢554號」,本次為恢復執行。被執行事件源起金信基金於2017年成立一隻「通道型」資產管理計劃——「華夏1號資管計劃」。

 金信基金發布的嚴正聲明顯示,這隻資產管理計劃成立於《關於規範金融機構資產管理業務的指導意見》發布之前,是單一客戶的「通道型產品」,早已結束運作,並於2020年進行了清算。

 金信基金稱,在該資產管理計劃的投資運作過程中,由於所持有債券的發行人違約,進而導致了該資產管理計劃與債券回購交易對手之間發生了商事糾紛。仲裁庭於2022年底前對相關債券回購交易糾紛案件作出裁決,「根據仲裁裁決書,所有違約責任都由該資產管理計劃承擔,金信基金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由於仲裁程序為「一裁終局」,案件相關司法裁判程序已經全部結束。在此過程中,金信基金僅代表資產管理計劃參與針對該資產管理計劃的相關仲裁和執行程序,待執行事項的實際被執行對象是該資產管理計劃。

 公司表示,2022年底前,由於該資產管理計劃暫無可分配財產,因此法院終結了執行程序。而前述資產管理計劃所持有違約債券的發行人的重整程序目前取得新進展,會產生一部分可分配財產,這些可分配資產屬於該資產管理計劃。金信基金作為該資產管理計劃的管理人,依法代表該資產管理計劃,協助人民法院對這些可分配財產進行恢復執行程序。

 公司表示,由於執行法院的案件信息管理系統存在功能限制,被執行人信息中無法全部顯示執行裁定書所明確的被執行對象(該資產管理計劃)。針對近日出現提及公司的案件執行信息,金信基金已經與相關法院進行溝通,申請法院對相關執行信息進行補正等處理。

 金信基金聲明中還提到,自成立起,公司沒有任何自有財產需要被依法執行,也不是任何案件的實際被執行對象,僅代表資管產品協助法院進行執行程序。目前,公司經營平穩,各項業務均依法合規有序開展。

 公開信息顯示,金信基金成立於2015年7月,註冊地深圳前海,註冊資本1億元。至今年一季度末,金信基金管理規模為105.94億元,在業內排名133。

 金信基金聲明:自成立起,公司沒有任何自有財產需要被依法執行,也不是任何案件的實際被執行對象,僅代表資管產品協助法院進行執行程序。(深圳商報記者 詹鈺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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