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長在《政府工作報告》中特別將『推進深層次改革,實施制度型開放』作為全省上下2024年九項重點工作之一,其中一個主要的工作抓手就是『着力打造一流營商環境』。而納稅作為世界銀行納稅指標體系衡量營商環境的11類一級指標之一,充分展現了稅收治理對經濟體營商環境的重要性。」在今年河南省「兩會」上,河南省政協委員、河南牧真律師事務所主任趙曉陽接受記者採訪時說。
趙曉陽委員認為,稅務營商環境直接影響企業的生產要素流向,稅費負擔與稅收遵從成本,成為其投資決策的重要考量因素。當前涉稅件數量不斷攀升,爭訟內容呈現多元化、複雜化趨勢,如何實現稅收司法的法治化,保障涉稅案件處理的公正,對於進一步優化河南省的法治化營商環境具有重要意義。為此,加強稅收治理,營造良好的稅務營商環境就愈發凸顯出其緊迫性和重要性。
趙曉陽委員就進一步優化河南省稅務營商環境建議:
一、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全面深化人民法院改革的意見》指出,要「推進法院人員的正規化、專業化、職業化建設」。由於涉稅的訴訟案件專業性很強,部分地區的稅務機關相對缺乏應訴經驗,人民法院在審查稅務相關訴訟案件時也相對陌生,要實現稅收司法的法治化,保障涉稅案件處理的公正,首要前提是必須具有精通稅稅務、法律、會計、審計等多重知識的專業人員來專門處理稅務案件。建議案件量較大的發達地市和涉稅訴訟多發地區的人民法院,首先積極試點組建相對固定、專業的涉稅務案件司法審判隊伍,提升涉稅案件審判能力。
二、涉稅刑事案件的處理中,以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案件為例,一些案件經過兩級法院審理,還是事實認定不清、法律適用不當。因此,設立專門的稅務法庭才能實現稅收司法的法治化,保障涉稅案件處理的公正和效率。因此建議通過指定管轄方式在一些試點地區、試點法院設立稅務法庭,積累審判經驗在條件成熟時,考慮設立稅務法院。這有助於推動省域範圍稅收法治化建設,實現司法領域依法治稅。
三、河南省高檢、省高法和稅務機關通過發佈涉稅案件典型案例、清查涉稅類「掛案」等方式加強對涉稅案件司法質效的監督、指導。通過對涉稅案件專業司法人員培訓、與稅務機關、稽查機關聯合培訓、掛職鍛煉等形式,加快涉稅案件專業司法人員隊伍建設,滿足經濟發展的現實需要。
四、建議做好稅收司法和行政複議的銜接,充分發揮行政複議在涉稅行政案件處理中的主渠道作用。(記者 王皓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