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长官林郑月娥10月11日下午在添马政府总部举行《行政长官2017年施政报告》记者会。
记者:特首你好。其实想针对“首置上车盘”的问题,其实大家有一个很大疑问,就是为何会交由私人发展商去作一个混合式发展?为何不去考虑把一些,例如空置农地,用《土地收回条例》去回收,收回来由政府主导发展?如何可以确保这个“首置上车盘”计划可以符合政府期望?
林郑:第一,就是在“港人首置上车盘”方面,我由竞选期间到现在都是这样说──因为现在我们的土地供应连公营房屋的需求都做不到,所以连公营房屋照顾比较基层收入人士的房屋需求都照顾不来,如果将有限土地资源再拨入去做“首置”,可能在社会上未必得到支持及认同。所以正如我今早重申,这个“首置”的供应,房屋供应、土地供应一定是来自另一个来源。现在看来,因为我已看得到公营房屋的土地供应在未来五至十年都非常紧拙,所以唯有另辟途径;另辟途径似乎便要靠由私人发展商拥有或者从政府那里购买,是两个不同途径。而我在《施政报告》里提出首个可以做“首置”的“盘”正正就是在政府卖地表里找一块地来做,这样便没有影响公营房屋。当然有人认为如果私人发展商多年在新界收购了土地,那么你在他手上买回来,就变了政府土地可以做。大家要明白《收回土地条例》是一个公权,甚至是一个叫作“尚方宝剑”。如何在甚么情形下用《收回土地条例》收地是有一定要求,譬如是要做整个新市镇规划,亦有很多争拗,所以在这方面即使我由做发展局局长已经启动的新发展区古洞、上水诸如此类,到今日都未完成这个工作,所以我觉得这亦不切实际,别说可能会受到司法覆核。如果你从一个私人发展商的私人土地里收回来,然后立即卖出去,又是做回私人房屋,我觉得这很难满足到所谓public purpose公众用途来去采取这个途径。但总体来说,正如我刚才所说,在“首置”方面的细节,其实是有大量机会与市民探讨,并与及立法会议员商讨。我亦保证在设计“首置”,无论土地来源,和防止私人发展商就你刚才提及担心出现的情况,都会是在一个透明度很高的情况下进行。
至于财政问题,正如我今早所说,政府今日的财政状况非常健康,我们已经十多年没有见到财政赤字出现,我们的财政盈余已经累积超过一万亿,换句话说,这个政府两年没有收入都可以营运得到。在这个前提下,如果都不用诸社会作出投资和解决市民很多的问题,我觉得很难被社会接受。我自己个人作为曾经有实践经验的公共行政或公共财政官员,都觉得很难解说得到。所以其实是有财力可以做的,你担心是担心有财赤出现,还是担心我们有朝一日花光财政储备,看来都不是会发生的事。
至于这《施政报告》里很多措施,正如财政司司长今早说,都会在明年他发表的二零一八/一九年《财政预算案》里详细交代。因为我现在很难说给你听,譬如我说公务员的编制增加不少于百分之三,大概五、六千个职位,我现在不能告诉你涉及多少钱,因为要慢慢每个部门计算,会增加的是甚么职级才能够计算得到。但如果“心水清”的记者,你今晚回去见到《施政报告》凡是有数字的你加起来,便会看到我们其实投入了非经常的开支有几百亿了,有很多是经常性开支。因为过往有一段很长时间,因为不太敢用钱,所以很多开支都是非经常性、没有持续性,制造了很多问题,例如教育界的问题,所以我在竞选期间及之后通过了的36亿元经常性教育开支是受到教育界广泛欢迎。我亦很愿意当有需要的时候,要一个经常性的开支,便会投入一个经常性的开支。
记者:你在《施政报告》第五段提及强化管治是政府施政重点,但必须扭转过往一段时间那种不必要的猜忌、对人不对事的风气。你言下所指是否前任特首梁振英?以及你作为当时特首梁振英的政务司司长,你觉得你当时有没有责任?现今采用这种比较偏重民生的政策,是否想扭转当时的风气?
林郑:这句说话不是针对甚么人,亦不是去追究甚么责任,而事实上是反映一般人告诉我,我亦认同是出现了一种这样的现象、一种这样的风气,我觉得大家都是心中有数。但既然说得出要由施政方面扭转,单靠民生和经济难以做得到,所以你看到我在《施政报告》完结的第一章开始章后,就是说良好管治。良好管治方面有很多内涵,包括怎样可以增加行政机关的透明度,包括怎样改善行政立法的关系,这些都是希望能够做到良好管治的效果。从而令到社会也好、立法会议员也好,能够回复到比较理性、务实,大家是按着那件事,而不是按着喜欢或不喜欢这个人来讨论政府的施政。
记者:你致辞时说到有些决定不能假手于人。想问其实有甚么情况令你有这种感觉﹖因为看到你在行政长官高峰会或在一些创科督导委员会或税务高峰会,你都会自己“落手落脚”去做,其实工作会否与政务司或财政司重复?
林郑:不会的。因为我正正就是在那段中提及,我已经委托政务司司长、财政司司长分别领导、统筹一些课题。我只是选择亲自督导创新科技的发展,因为我觉得这个范畴真的非常重要,而且这个范畴不是一个单一产业,它并不属于单一的局。所以有些评论说我抢了杨局长的工作做或对杨局长没有足够信任所以自己做,这完全不是事实,而事实是创新及科技涵盖很多范围,是需要大部分政策局参与,所以能够督导大部分政策局一同望着一个方向去做创新科技,这是我认为行政长官都应该亲力亲为的工作。其他很多范畴都不是我亲自做的,现时扶贫又不是我做、青年又不是我做,税务的事当然更加不是我做,所以我没有感觉到做了我不应该做的事。
记者:你在《施政报告》中提到房屋不是一个商品,但回看整个房屋政策其实都是以一个置业为主导,很难免会令人觉得其实你是将房屋推向商品化。我想问今时今日这样情况之下,你在特首选举时其实是有那么多地产商的选委给提名票你的情况之下,你怎样会有信心觉得你今时今日这样做大家不会觉得你是官商勾结?
林郑:香港近年出现了这种风气令我很担心,即所有公私营合作、政府与商界的合作都被扣上这个帽子,其实对香港非常不利。如果你们大家回看香港发展的历史,很多事能够成功做到,都是靠商界与政府共同合作,因为特区政府从来都是一个比较小规模的政府,都是靠商界这一种动力发展。不过正如我刚才所说,近年出现了些问题,所以要扭转这个风气。我们完全没有放弃对于基层家庭住房的需要,如果你有留意我房屋政策的四个元素,其中一个就是供应。我觉得管理需求反而不是最重要,最重要靠供应,因为事实上是有几十万居民的居住环境需要改善,因为过去几年已经做了大量关于长远房屋策略,亦将房屋供应百分之六十放了在公营房屋方面,所以我觉得现在最重要按着这个指标去找足够土地去满足公营房屋的需求,而在公营房屋里的选择就是公屋。是否完全继续建出租的公屋?抑或可以用多一些“绿置居”来替代公屋,等今日住在75万多单位内经济条件比较好人士,与其受制于富户政策,引起很多焦虑,为何不是帮助他们透过“绿置居”而置业,那他可以腾出单位可以给公屋轮候人士。有一个大家比较忽略的好处,为何我会说“绿置居”是有利无害,因为即使从轮候公屋的人士来说,“绿置居”也有两个好处。
第一,因为“绿置居”并非只卖给今日住在公屋的绿表人士,如果他已经正轮候公屋,直至做完了详细资格审查,他都可以买,所以其实他在那个梯级上跳了一级,他不需要经过出租公屋,或许都可以透过“绿置居”置业。当然在置业过程中,订价、按揭,这些都是我稍后的房屋政策可以考虑的。另一个好处,就是如果有公屋住户买了“绿置居”,他腾空出来那个公屋单位可以分配给公屋轮候人士,而腾出来的单位的地域会更广泛。所以大家留意我的写法,新蒲岗857单位卖了之后腾出来的公屋单位是遍布港、九、新界。所以对于正在轮候的人,其实选择更多,因为其实有些人真的喜欢可以住在市区方便上班,不是一定在新界建好一个新公共出租屋邨便全部轮候人士都去那个公共屋邨,所以在这样的大前提之下,我觉得应该多拨一些新建公营房屋进入“绿置居”这个类别中,但这完全没影响公屋轮候时间。至于你说,“横竖你还没做好基层的轮候公屋,不如你其他甚么都不做。”这亦满足不到社会要求。我觉得现在社会的要求是因为不同收入、不同状况,他都希望政府能重燃他置业的希望,但最终都要看所提供单位有多少。如果我大量土地都全用于“首置”,那当然不公道,我从来没有这想法。反之,我是说在未找到其他土地来源,就不应该将公营房屋的地拨过来建“首置”。这个理念很清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