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省衛生計生委就此發布回應,回應指出,公示是為敦促未及時、不足量供藥的企業在期內整改,逾期才處理;“全省斷供”的說法有誤,絕大部分藥品全省配送率高於70%;回應還指出了導致未依規履約供藥的四大原因。文/廣州日報全媒體記者何雪華 通訊員粵衛信
廣東逾1000種藥斷供?
記者調查發現,消息的來源大多出自5月2日廣東藥品交易中心官網掛出的一份《關於藥品交易中第五批未按合同供貨及未及時供貨企業的公示》。公示公布了一份涵蓋1004份合同的藥品名單,涉及512個品規、135個藥企、68個藥商,促請各生產配送企業在公示期內(5月2日~12日)針對不供貨和不及時供貨的品種及時供貨配送。
據斷供藥品的分類統計,1004份合同裏,備注為“新低價藥品”的數量就達到335份,占名單總數的33.37%;其他基本藥物的藥品283個;臨床必須且采購困難的32個,包括了著名的硫酸魚精蛋白注射液等;急(搶)救用藥61種,甚至包括破傷風用藥。
大部分品規配送率高於70%
5月9日,省衛生計生委向本報發來一份回應稱,消息對公示有誤讀,確實是有158家醫院向廣東藥品交易中心投訴成交的藥品未能及時、足量供貨,中心據此公示,目的是監督藥品交易各方依規履約,保障藥品供應。
回應首先指出,並不是“超千種藥品”,公示涉及的是藥品成交合同1004份、512個藥品品規,進行投訴的醫療機構(含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有158家。
其次,未發生全省斷供情況。公示的512個品規均有配送,除小兒氨酚烷胺顆粒、磷酸川芎嗪片等2個品種在全省配送率低於10%外,大部分品規全省配送率高於70%。
第三,公示期為5月2日~12日,指的是整改時間,在此期間完成整改的不予以處理。逾期仍未整改的相關品規,將由省衛計委會同有關部門對一次違規取消該品規兩年內在本省的入市交易資格,二次違規將生產企業列入廣東省藥品非誠信交易名單,取消該企業全部品規兩年內在我省的入市交易資格。
省衛生計生委強調,公示不意味著名單裏的藥品是“斷供”,公示的目的正是監督藥品交易各方依規履約,保障藥品供應。
相關負責人指出,這並不是省藥品交易中心第一次發布這樣的公示。自相關機制建立以來,廣東共開展5批次的例行監管,取得明顯效果。據統計,前4批被公示品種中94.55%的品規在限期內完成整改,未整改的品種已被納入非誠信交易名單,並被取消兩年內在廣東省的交易資格。
四大原因導致藥品未及時供貨
省衛生計生委在回應中,還特別指出了導致未依規履約供藥的四大原因。
回應稱,此次公示的品種未按合同供貨主要有以下幾方面原因:一是生產企業未及時關注藥品的配送情況;二是配送企業因部分醫療機構采購量少,不願配送等藥品流通問題;三是藥品GMP證書、GSP證書過期、生產線改造致企業短期無法生產;四是原料藥壟斷或價格大幅上漲造成藥品生產原料短缺,影響藥品按需足量生產。
同時,部分藥品區域性短缺原因是多方面的,不履約供貨或不及時足量供貨也是原因之一。下一步,省藥品交易中心將加強與生產配送企業的溝通協調,督促其如期整改。對逾期不整改的生產配送企業,省衛生計生委將會同有關部門進行嚴肅處理。
醫院:有供應緊張但無“斷供”
省衛生計生委指出,廣東為保障藥品供應,采取了以下幾方面措施:
一是按照國家采取藥品分類采購要求,對低價藥、婦兒專科藥非專利藥品、急(搶)救藥品、基礎輸液、臨床用量小的藥品實行直接掛網議價交易;對采購困難目錄藥品、中藥保密品種實行不設入市價直接掛網議價交易;對國家定點品種、談判藥品按國家規定價格直接采購;
二是建立醫療機構短缺藥品的備案采購制度;
三是采取多種采購和配送方式,提高醫療機構參與藥品采購談判議價能力,提高藥品配送率;
四是優化配備使用藥品品種和數量,醫保藥品目錄同時適用於基層醫療衛生機構;
五是建立醫療機構短缺藥監測預警機制等。
事實上,記者走訪廣州地區的大醫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與藥品采購相關的醫院工作人員多數認同“存在部分藥品供應緊張現象”,但不是非常明顯,幾乎沒有投訴“斷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