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代麗麗)國家衛生計生委、國務院醫改辦昨天發布《關於做實做好2017年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工作的通知》,要求2017年要在85%以上的地市開展家庭醫生簽約服務,簽約服務人群覆蓋率達到30%以上,老年人、孕產婦、兒童、殘疾人以及高血壓、糖尿病、結核病等慢性疾病和嚴重精神障礙患者等重點人群簽約服務覆蓋率達到60%以上。
基礎性簽約服務包括:建立電子健康檔案、優先預約就診、轉診綠色通道、慢性病長處方、健康教育和健康促進、預防接種、重點疾病健康管理以及兒童、老年人、孕產婦重點人群健康管理等服務,滿足居民基本健康服務需求。
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將優先遴選業務能力強、有一定群眾基礎的全科醫生、護士等衛生技術人員組成家庭醫生團隊,在不具備條件的農村地區,可遴選符合服務能力要求的鄉村醫生與鄉鎮衛生院臨床醫生組建服務團隊。
按照要求,各地要研究制定調動醫務人員積極性的激勵措施,協調相關部門探索完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績效工資制度,允許醫療衛生機構突破現行事業單位工資調控水平,允許醫療服務收入扣除成本並按規定提取各項基金後主要用於人員獎勵。要完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內部激勵機制,將提供優質簽約服務、維護群眾健康的責任落實到家庭醫生個人和團隊,推廣標化工作量做法,將簽約人群服務利用情況以及服務數量、質量和群眾滿意度等考核結果與團隊成員的收入掛鉤,鼓勵多勞多得、優勞優酬。要拓寬家庭醫生職業發展路徑,在編制、人員聘用、在職培訓、評獎推優等方面重點向承擔簽約服務工作的人員傾斜。增加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全科醫生高、中級崗位的比例,將簽約服務評價考核結果作為晉升的重要因素。
同時,將充分發揮醫保基金的支撐作用,給予簽約居民提高報銷比例、連續計算起付線等優惠措施,推進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門診統籌按人頭付費等支付方式改革,探索對縱向合作的醫聯體實行醫保總額付費,結餘資金可部分用於家庭醫生簽約服務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