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司諾 內蒙古自治區政協委員、為正策士理事
自《文藝創意產業改革藍圖》公布以來,筆者認為討論僅停留在表面,問題的真正核心在於,政府應將資助的開支性思維轉變為投資性思維。以今年出現赤字為例,政府通過「資助」M品牌的策略去激活經濟,但這種額外財政運用,假如政府將其視為開支,就自然描述為赤字;然而,如果政府與M品牌申請方以共同開發、共同持有IP為前提進行「資助」合作,這種資助行為就變成了政府的投資項目。
傳統的財政觀念往往將文化投資所形成的資產視為「非標資產」——即在金融市場上不屬於標準交易品種或合約範疇的資產。政府一直面臨的困境就在於此,往往局限於票房回報等傳統量化手段,這種計算方式往往導致看似虧損的投資評估結果。但實際上,項目中還有很多有價值的回報,例如當政府手中擁有大量IP時,後續在政府制定相關政策或進行國慶宣傳活動中,使用這些共同開發的IP進行宣傳,其回報效益肯定遠高於從零開始創作的成本,政府也節省了大量開發造成的沉沒成本(各類型政府吉祥物就是最好的例子),這種文化投資的回報通常被視作「非標資產」,因而難以在財務報表中進行量化體現。
從非標資產 到價值回報
然而,隨着科技和社交媒體的出現,政府是否可以與金融業界合作,發掘傳統認定的文化非標資產中是否還有可轉化、可量化的空間?政府與科技業界能否探索用NFT等資本化文化非標資產?甚至建立香港文化資產標準認證體系?上述對制度創新的思考只是一個開端,但可以肯定創造這些空間,不同的衍生金融產品就會自然湧現,文化產業在社會和金融資本籌集資金方面就會更加容易,從而建立有系統的可持續性發展。
香港的文化產業如今已演變為一項需長期耕耘的投資領域。若僅依賴社會資本的扶持,恐怕難以贏得金融資本的青睞與認可。政府需要以主權資本的身份帶頭加入,成為追求長期投資、戰略投資、穩定投資的「耐心資本」。若政府作為投資參與者,亦因為參與其中,將更加知道如何在政策上拆牆鬆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