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今日(11日)三讀通過《2024年印花稅法例 ( 雜項修訂 ) 條例草案》,豁免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股份(房託基金),或單位轉讓和期權莊家進行證券經銷業務的印花稅, 以及修訂在香港實施無紙證券市場制度下的印花稅徵收安排。政府表示歡迎。
政府發言人表示,豁免房託基金股份或單位轉讓和期權莊家進行證券經銷業務的印花稅,將提升香港房託基金的競爭力、減低期權莊家的交易成本。修訂印花稅徵收安排將促進在無紙證券市場環境下加蓋印花及徵收印花稅程序的效率。政府聯同金融監管機構和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會繼續緊貼市場的變化和需要,研究進一步優化股票市場的措施,以提升市場競爭力和促進其可持續發展。
修訂條例將於12月20日刊憲。房託基金股份或單位轉讓和期權莊家進行證券經銷業務的印花稅豁免將於12月21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