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水埗警區情報組及重案組人員經情報分析及深入調查後,昨日(3日)展開行動搗破一個店舖盜竊集團,在深水埗基隆街一住宅單位拘捕兩名外籍女子(38及39歲),涉嫌「盜竊」罪,檢獲一批懷疑贓物。
行動中,人員於該單位及位於旺角塘尾道一住宅單位內,合共檢獲30件懷疑贓物,包括藥物、零食、衣物、洗衣用品和化妝品,初步點算市值約6000元。初步調查顯示,涉案犯罪集團從九龍及新界不同地區的大型連鎖店及超級市場,偷取各類型貨品,包括日用品、食材、個人護理物品等,並將偷取的貨品存放位於深水埗及旺角的單位,其後將貨物轉售圖利,涉及最少14宗店舖盜竊案,損失約4.4萬元。兩名被捕人現正被扣留調查,警方行動仍在進行中。
警方呼籲市民,「盜竊」屬嚴重罪行。根據香港法例第210章盜竊罪條例第9條,一經定罪,最高可判監禁10年,市民切勿以身試法。警方呼籲店舖盡量將貴重的貨物擺放於當眼處,同時亦可為貨物及店舖安裝防盜設備,以免不法之徒有機可乘。
另外,警方提醒市民,特別是零售商及回收商,根據香港法例第210章盜竊罪條例第24條,任何人如知道或相信某些貨品是贓物而不誠實地收受該貨品,或不誠實地從事或協助另一人或為另一人的利益而將該貨品保留、搬遷、處置或變現,或作出如此安排,即屬處理贓物,一經定罪,最高可判監禁14年。(記者 區天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