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孫玉菡今日(27日)在立法會會議回應議員質詢時表示,根據內地相關規定,當局要求經補充勞工優化計劃聘用內地勞工來港工作的僱主,必須由商務部獲核准可經營安排勞工赴港工作業務的勞務合作企業作出安排。現時獲核准的勞務企業共有14間,其中12間勞務企業或關聯企業已在香港開設持牌職業介紹所。
孫玉函指,為應對人力短缺帶來的挑戰,政府已加強輸入勞工的機制,容許企業有較大彈性輸入勞工,填補職位空缺,推動香港的社會和經濟發展。除為建造業、運輸業,以及安老院和殘疾人士院舍推出行業輸入勞工計劃外,勞工處自2023年9月4日起推行補充勞工優化計劃,優化過往補充勞工計劃的涵蓋範圍及運作,包括暫停執行26個職位類別及非技術或低技術職位一般不得輸入勞工的規定,為期兩年。
孫玉函說,根據內地的相關規定,當局要求經上述輸入勞工計劃聘用內地勞工來港工作的僱主,必須由根據國家《對外勞務合作管理條例》獲核准可經營安排勞工赴港工作業務的勞務合作企業(勞務企業)作出安排。現時獲核准的勞務企業共有14間,其中12間勞務企業或其關聯企業已在香港開設持牌職業介紹所。為方便有意聘用內地勞工的香港僱主聯絡這些職業介紹所,勞工處已將勞務企業的相關香港持牌職業介紹所名單及聯絡人資料上載補充勞工優化計劃的專題網頁。
孫玉函又指,在香港經營的職業介紹所必須遵行《僱傭條例》、《職業介紹所規例》及《職業介紹所實務守則》。勞工處已與上述職業介紹所會面,重申其提供的服務必須符合有關規定。此外,當局與商務部保持溝通,反映勞務企業在香港運作的最新情況,並會因應運作經驗,探討完善內地輸港勞工機制的合適措施。
孫玉函表示,勞工處一直密切監察補充勞工優化計劃的實施情況,並與各行業商會保持聯繫,包括舉辦簡介會向僱主講解補充勞工優化計劃的申請流程,並即場解答他們的疑問。我們歡迎僱主向勞工處反映意見。勞工處計劃與主要商會及勞工團體等持份者會面,聽取他們對補充勞工優化計劃的意見,並會在實施優化措施兩年期屆滿前檢討計劃。(中通社資料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