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今日(15日)公布《綠色船用燃料加注行動綱領》,透過訂立明確的策略和行動,推動將香港發展成為高質量的綠色船用燃料加注中心。
隨着國際海事組織制定目標於2050年前後實現國際航運淨零碳排放,並於2025年確定一籃子預計將於2027年生效的有關減少碳排放的中期措施,包括推出船用燃料標準和全球航運碳定價機制,業界已開始轉用低碳甚至零碳的綠色船用燃料,以滿足不斷提升的國際減排標準及履行環境、社會和管治責任。作為國際海事組織的聯繫會員,香港有責任跟隨國際海事組織的減排目標。同時,為呼應國家在《「十四五」規劃綱要》中訂立有關碳達峰、碳中和方面的方向和目標;《「十四五」節能減排綜合工作方案》中有關推動綠色港口建設和加強船舶清潔能源動力推廣應用的措施,以及《海事系統「十四五」發展規劃》中有關推動建立全國船舶能耗中心、積極參與航運業減排全球治理和引導船舶使用清潔、綠色、低碳燃料等策略,香港亦必須加快發展綠色船用燃料加注,發展成為高質量的綠色船用燃料加注中心,從而提升港口的國際地位和競爭力。
為此,《行政長官2023年施政報告》中提出要打造香港成為綠色船用燃料加注中心,運輸及物流局聯同環境及生態局隨即展開有關的可行性研究,並參考國際經驗及市場現狀,以及諮詢香港海運港口局及業界不同組織和人士的意見,制訂《行動綱領》。
《行動綱領》提出多項目標,包括跟隨國際海事組織訂立在2050年前後實現國際航運淨零碳排放;於2026年,香港註冊船舶的碳排放減少至少11%(以2019年為參考基準年)及55%政府船隊使用柴油燃料的船舶轉用綠色船用燃料,以及於2030年降低葵青貨櫃碼頭碳排放30%(與2021年相比)和讓香港註冊船舶使用綠色船用燃料的比例達7%。
為達到上述目標,《行動綱領》訂立五大綠色導向的策略及十項行動,涵蓋綠色船用燃料供應、基建配套、港口減排、鼓勵措施、海內外合作和人才培訓等多個範疇。其中,《行動綱領》提出香港須配合國際發展趨勢,同時發展多種綠色船用燃料的加注服務,並會積極促進主要來自內地的綠色船用燃料供應商與船公司達成綠色船用燃料承購協議,建立有效的綠色船用燃料供應鏈。政府會在不同範疇支援業界及提供便利措施,以促進整個綠色船用燃料加注生態圈的全面發展。政府已物色一幅毗鄰港口的用地作綠色船用燃料貯存並預計在明年邀請業界就指定用地的發展提交意向書。政府亦會促成業界於2025年上半年內進行首次液化天然氣船對船加注的示範作業,並設立「綠色船用燃料加注獎勵計劃」,鼓勵於香港開展綠色船用燃料加注業務的先行企業。
政府預期在《行動綱領》的有序落實下,香港將於2030年為使用液化天然氣或綠色甲醇等綠色燃料驅動的遠洋船舶提供每年超過六十次加注服務及逾20萬噸綠色船用燃料。
運輸及物流局局長林世雄表示:「這份《行動綱領》充分反映特區政府對發展綠色船用燃料加注的決心,亦為香港配合國際航運綠色轉型提供了清晰和明確的方向及行動目標。我們會按《行動綱領》提出的策略和行動,繼續與業界相關持份者攜手協力,積極推進落實各項行動措施,將香港發展成為區內首選的綠色船用燃料加注及交易中心,為航運減排作出貢獻。」(圖源:政府新聞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