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經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對第二十屆中央委員,農業農村部原黨組書記、部長唐仁健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唐仁健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貫徹黨中央「三農」工作決策部署不力;罔顧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禮金,多次接受宴請和旅遊安排;在幹部選拔任用工作中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利用職權為親屬經營活動提供幫助,默許身邊工作人員利用其職權謀取私利;在脫貧攻堅中搞盲目決策,違規干預和插手司法活動;家風不正、道德敗壞;貪慾膨脹,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企業經營、項目承攬、職務調整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唐仁健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央政治局會議審議,決定給予唐仁健開除黨籍處分;由國家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終止其黨的二十大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給予其開除黨籍的處分,待召開中央委員會全體會議時予以追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