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子文
香港記協指最近三個月有數十名記者投訴遭受無理滋擾,包括家中收恐嚇信,部分人的家人亦受牽連,記協及部分記者已就事件報警,並向私隱專員公署投訴。行政長官李家超被問到會如何要求部門跟進,令傳媒免於恐懼地工作,他表示任何人有需要執法部門協助可以去報案,「我哋嘅執法部門都會秉公辦理嘅。」
香港是法治社會,任何人都有免於滋擾、威嚇的權力,不獨是記者。記協指有大批記者遭受滋擾,理應鼓勵所有受害者報警,並且全力配合調查,為警方提供所需資料,而不是一味開記者會、向傳媒放風,不斷炒作事件,這對於解決事件不但沒有好處,反而令外界認為記協在炒作事件,甚至將矛頭指向香港的新聞自由,肆意潑污。任何指控都要講證據,而不是誰大聲誰有理,記協的指控十分嚴重,更涉及海關的聲譽,如果沒有證據繼續信口雌黃,只會令記協已經所剩無幾的公信力更加蕩然無存。
受害人應主動報案
李家超的回應其實已經指出事件關鍵,既然記協認為事件嚴重,既然有這麼多記者受到滋擾,所有受害人更應主動出來,以真面目向執法部門報案,如果有人指控被海關取得個人資料,之後又受到滋擾,請他出來直接指證是哪位關員取得其資料,這才是解決問題的務實做法。執法部門在接到報案後必定會秉公辦理,但前提是要受害人肯報案提證據,否則警方如何跟進?之後記協又反過來指責政府、警方不重視案件,不重視記者的人身安全,這不是胡亂指責,借題發揮嗎?
不獨是記者,全港市民的人身安全都應該受到保障,受害人士完全有理由報案求助,但為什麼現時報案的只有極少數人?甚至連記協的記者會也只有主席在自說自話,沒有受害人出來現身說法,受害人如果真的受到滋擾,為什麼不敢出來交代真相,令人不解。而且,事件本身也有大量疑點。
海關對旅客進行檢查,主要以抽選方式,按道理海關是不會知道有關旅客的身份、背景,有記者被抽查不足為奇,但如何證明海關是故意留難記者?這些記者很出名、具有知名度,關員一眼就可以認出來嗎? 根據海關守則,關員不能也不會收集旅客個人手機號碼,如果有關員提出這樣的要求,已經涉嫌違反《個人資料(私隱)條例》,不但違規,更是違法,性質極為嚴重。多年來,從未發生過關員因收集旅客個人手機號碼而遭私隱公署投訴的案件,為什麼現在突然有一班記者出來指控被關員取得個人資料呢?而且,記者應具有專業知識,為什麼不直接拒絕或投訴,相反等到現在才召開記者會揭露事件?
最重要的是,記協指控海關收集記者個人資料,之後他們就受到滋擾,這是暗指海關有份參與有關行為,這是極嚴重的指控,對於海關聲譽造成極大損害,記協作出如此嚴重的指控,卻完全沒有任何證據,也沒有證人,就是一個記協主席出來就對海關含血噴人,如何令人信服?
真相未明不能妄下定論
記協的指控如果不是「莫須有」,就要拿出證據,更要配合警方調查,最重要是在事件真相未弄清楚前不要妄下定論,更不要借故抹黑。記協如果真的關心記者安全,「黑暴」期間內地記者付國豪被暴徒暴力虐待,記協為什麼不出來譴責暴徒,維護記者權益?而且不要忘記,在「黑暴」期間,記協、反對派以及一些暴徒就是通過大量「無頭無面記者會」,對特區政府和警方作出大量聳人聽聞、荒謬絕倫的指控,不斷抹黑政府警隊,挑動社會仇恨,最終令到「黑暴」一發不可收拾。
最終這些記者會發放的消息,全部都是杜撰,但對社會的傷害已經造成,責任更是難以追究,原因是這些所謂舉報人、受害人,以至證人,都是口罩蒙面,外界根本難以追查更遑論追究。但在當時的政治環境下,一些媒體將自身傳媒專業置之不理,對於這些別有用心的記者會內容,全部照單全收,完全沒有辨別真偽,最終對社會造成了難以磨滅的傷害,也重創了媒體的公信力。在當時記協從來沒有提出過一句質疑,沒有指出當中的不合理處,記協的專業和獨立早已蕩然無存。
現在記協又出來到處指控,但同樣沒有證據,對於其指控執法部門理應徹查,但卻不應上綱上線,借題發揮,讓別有用心者政治炒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