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廣東省林業局19日消息,中共廣東省委辦公廳、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近期印發《廣東省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明確了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的總體要求,提出了12項主要任務以及組織保障措施。
《實施方案》明確,到2025年,廣東要基本形成權屬清晰、責權利統一、保護嚴格、流轉有序、監管有效的集體林權制度。全省每年新增森林質量精準提升面積400萬畝以上、森林蓄積量800萬立方米以上,林業產業總產值達1萬億元。在此基礎上,持續深化改革創新,提高林地產出率,不斷促進森林資源持續增長、森林生態質量持續提高、林區發展條件持續改善、農民收入持續增加。
林下種植靈芝。廣東省林業局 供圖
《實施方案》提出了廣東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的12項主要任務,包括加快推進集體林地所有權、承包權、經營權「三權分置」、發展林業適度規模經營、推進森林可持續經營、優化公益林利用管理機制、保障林木所有權權能、推動林業產業發展、探索完善林業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機制、強化林業發展用地保障、加大財政金融支持力度、妥善解決歷史遺留問題、加強隊伍建設、開展先行探索等。
《實施方案》顯示,廣東要堅決落實集體林地所有權,堅持農村集體林地集體所有,維護農民集體對承包林地發包、調整等權能,強化對承包經營主體依法利用和保護林地的監督;長期穩定承包權,保持集體林地承包關係穩定並長久不變,家庭承包林地承包期屆滿時,堅持延包原則,不得將承包林地打亂重分,剩餘期限10年以內的可依法提前延包;加快放活經營權,林地經營權可以依法通過出租、轉讓、入股、合作及其他方式再流轉,或依法向金融機構融資擔保。 (程景偉 林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