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農界立法會議員 何俊賢
中共二十屆三中全會通過的《關於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當中對全面改革路向的規劃、對「新質生產力」的描述,為香港發展帶來重要啟示。對亟待轉型的漁農業而言,變革更是大勢所趨。
首先,經濟模式變革迫在眉睫。如今,部分漁農從業者仍依賴「種菜賣菜」的傳統模式 ,面對土地等制約因素,除廣泛應用科技提高生產效率外,更要探索轉型升級方向,如《漁農業可持續發展藍圖》中倡導並正在推行的海魚養殖、都市農業、休閒漁農業,又如漁農產品深加工、品牌化建設等深化產業鏈的經濟模式,以增強市場競爭力等。
其次,發展思維轉變同樣關鍵。「十四五」規劃明確香港「八大中心」定位,《決定》亦提出要鞏固提升三大國際中心地位。漁農業發展應以此為契機,主動從產業規劃上服務香港發展所需。例如,利用「背靠祖國,聯通世界」的獨有優勢,並結合進出口、食品檢驗、物流等現有資源,打造國際展銷平台,令國內外優質漁農副食品在此流通,助力「國際航運中心」、「國際商貿中心」建設,同時協同旅遊、零售、餐飲等行業共同發展,提升「美食之都」的吸引力。
最後,面對社會急速發展,改革須具前瞻性。如果在內地可用面容、掌紋支付推行無手機支付的時候,香港市民連坐的士都不一定可用電子支付,試問有何底氣去談「抓住機遇」?改革不是「頭痛醫頭、腳痛醫腳」,表面上修訂幾個制度就算,而是檢視自身、摸清家底、找準問題,解決深層次的矛盾,破除利益固化的藩籬,方能打通發展的堵點,為即將到來的機遇做好準備,實現跨越式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