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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海關出台颱風「摩羯」災後助企復產十條措施

2024-09-10
来源:香港商報網

    9月10日,記者在海口海關了解到,為支持海南企業積極應對災後生產經營和進出口困難,促進海南外貿平穩發展,9月10日,海口海關出台助企復產十條幫扶措施。

    一、加快生產急需物資通關。對企業復工復產急需原材料及成品,提供7×24小時預約通關服務。對椰子、動物源性飼料等生產急需進境貨物,實施「附條件提離」措施。

    二、加快農食、醫藥物資通關。對鮮活易腐產品設立口岸查驗綠色通道,實施優先查驗。對符合檢疫審批要求的進口食品農產品、用於緊急治療的進境生物製品類藥品,實施「即報即批」。

    三、快速核銷受災保稅、零關稅貨物。因颱風受災的「零關稅」及保稅貨物,對滅失或雖未滅失但完全失去使用價值且無法再利用的,經核實可予以免稅核銷;對受災保稅貨物雖失去原使用價值但可再利用的,可按照海關審定的受災貨物價格,以其對應進口料件適用的稅率計徵稅款和稅款緩徵利息後核銷。

    四、快速辦理海關監管貨物存放場所變更手續。因倉庫、廠房受災受損,保稅貨物、不作價設備等海關監管貨物需轉移到新地點存放的,企業可申請變更存放場所,海關於企業申請後1個工作日內完成變更手續。

    五、延長稅款滯納金減免期限。企業因受災導致無法按期繳納稅款的,允許企業在災後3個月內補繳稅款,並減免稅款滯納金。

    六、延長AEO企業認證時限。對因受災影響無法按時辦理認證的新申請或覆核的海關高級認證企業,認證時限可順延30日。

    七、延長離島免稅商品提貨期限。對因颱風原因退改但不便退貨的旅客,允許其3個月內搭乘飛機、火車或輪船離島時提取所購免稅品或經驗核退還保證金。

    八、實施關企應急聯絡機制。組建關企聯絡平台,暢通災後企業訴求通道,快速收集、處置企業受災情況及困難需求,安排專人專窗辦理用於災後重建貨物的通關業務,隨到隨辦,確保通關零延時。

    九、實施無陪同查驗模式。若因災情影響導致進出口貨物收發貨人無法到場配合海關查驗的,企業可通過電子郵件、電子平台等方式申請開展「無陪同查驗」。

    十、實施寬嚴相濟容錯機制。查處因災發生的輕微違法行為時,堅持踐行新時代「楓橋經驗」,依法運用約談整改等方式勸導企業,實施「首違免罰」「小違輕罰」。

    《措施》自發布之日起生效,至2024年10月31日終止。(杜敬琨 通訊員 唐婉孌)

[责任编辑:林梓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