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7日,記者在海南海口了解到,為助力海南省受災經營主體和群眾盡快恢復生產生活,促進經濟社會穩定發展,積極踐行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引導全省金融機構加大對災後重建的保障支持力度,人民銀行海南省分行緊急製定了《關於做好金融支持颱風「摩羯」災後重建的指導意見》,出臺10條具體措施,組織海南全省金融力量全力支持災後復工復產和重建工作。
《意見》要求,切實增強金融支持災後重建和復工復產的責任感和緊迫感。堅持人民至上,把金融支持災後重建和復工復產作為當前工作重心。指導海南省內各金融機構緊緊圍繞受災群眾、受災企業需求,加大災後重建和復工復產領域的信貸投入,及時提供有力度、有溫度的金融服務,最大限度減少颱風災害對海南省經濟社會發展和人民生活的影響。
為積極發揮結構性貨幣政策工具支持作用,人民銀行海南省分行將安排支農支小再貸款再貼現資金30億元,優先用於支持金融機構向受災民營企業、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以及農業經營主體提供優惠利率貸款和票據貼現融資,重點向受災嚴重的市縣傾斜支持,支持受災經營主體盡快恢復正常生產經營。指導符合條件的法人銀行業金融機構充分用好普惠小微貸款支持工具等政策工具,著力加大對受災嚴重的普惠小微經營主體的支持力度。
加大對災後重建的信貸投放力度。指導各銀行業金融機構對受災暫時不能復工復產的企業,不抽貸、不斷貸、不壓貸,鼓勵按照市場化法治化原則,采取貸款展期、調整還款計劃、借新還舊等方式,靈活滿足有效需求。指導各銀行業金融機構開辟受災客戶專屬信貸服務通道,建立優先受理、優先調查、限時辦結等機製,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適當簡化貸款流程,實現快速審批、快速放款;切實落實盡職免責製度,提升基層網點和業務人員敢貸、願貸積極性。
強化對重點領域、薄弱環節的金融服務。指導各銀行業金融機構積極對接受災市縣與民生密切相關的道路通訊、水電燃氣、市政設施、水利項目等基礎設施修繕重建的貸款需求,加強中長期信貸支持。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開發專項救災信貸產品,支持受災較為嚴重的旅遊業中小微企業,蔬菜瓜果種植、畜牧及水產養殖等受災害較重的農戶、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等恢復生產。
支持因災損毀房屋修復重建。指導各銀行業金融機構根據地方政府製定的相關計劃安排,深入了解受災群眾家庭收入狀況和房屋修復重建資金需求,優化小額信貸產品,依法拓寬抵質押物範圍,加大對受災群眾自建房、修繕房屋、購置家具家電等的金融支持。
合理降低受災群體融資成本。指導各銀行業金融機構主動利用各項優惠政策和產品,合理降低受災小微企業、農戶等群體的貸款利率。鼓勵全國性銀行業金融機構積極向總行申請針對災後重建和恢復生產貸款給予FTP內部轉移定價優惠政策,在現有貸款利率基礎上進一步加大對受災群體的利率優惠力度,切實降低綜合融資成本。指導地方法人金融機構積極發揮好支農支小再貸款低成本資金作用,主動向受災授信主體減費讓利。
優化貸款發放方式。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對受災嚴重、缺乏抵押物的企業和農戶,加大信用保證類貸款投放力度;用好創業擔保貸款政策,加大創業擔保貸款的發放力度。積極支持受災中小微企業開展應收賬款融資、動產融資等業務;加大和政策性融資擔保的合作,對受災嚴重的中小微企業和「三農」主體,采用「見貸即擔」「見擔即貸」的「總對總」批量擔保模式,解決擔保難題。
加強支付服務保障力度。指導各銀行業金融機構針對颱風過後的特殊情況,優化支付結算流程,暢通銀行賬戶服務綠色通道,保障緊急業務優先辦理。引導客戶通過電子商業匯票系統、個人網上銀行、企業網上銀行、手機銀行、支付服務APP等電子化渠道在線辦理支付結算業務,確保支付結算服務連續性和穩定性。加強流通中現金管理,合理調配現金資源,確保受災地區現金供應充足。
優先保障抗災資金及時撥付。指導各銀行業金融機構保證網絡暢通無阻,確保代理國庫、國庫經收、國庫集中支付、國債代銷等具體業務辦理不缺位、不斷檔,優先辦理救災資金劃撥,不得延壓,確保救災資金及時到賬和使用。
確保金融機構系統穩定運行。指導各銀行業金融機構切實做好機房、網絡等IT基礎設施運行維護工作,保障網絡及重要業務系統安全穩定運行,為各項金融業務的順利開展提供科技支撐,確保災區網點金融服務不斷檔、不降效。在受災較為嚴重區域,合理調配人力、物力資源,盡快恢復受災網點、ATM機等自助機具運行,避免出現金融服務真空。(杜敬琨 通訊員 李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