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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警方近4月查办传销案件达57起

2014-08-01
来源:云南网

  记者从昆明市公安局经侦支队获悉: 自2月15日至7月30日,在昆明警方开展的“深入开展打击整治传销集中行动”中,昆明市公安机关立案侦办传销案件42起,破案57起,涉案金额1.4亿元,破获公安部督办案件1起,公安厅督办案件10起,抓获各类传销违法人员1680名,97人被采取强制措施。

  统计数据显示,自开展行动以来,全市公安机关共组织统一行动123次,出动警力5000余人次,清查重点区域42个,取缔传销窝点280个,遣散1327人,执行逮捕26人,移送起诉18人。

  据介绍,为深入开展打击整治传销集中行动工作,昆明警方专门成立打传工作领导小组,多警种协同作战,细化职责分工,经侦部门对收集的信息进行研判,组织、指导对有影响的重、特大传销案件及集群战役进行打击,特别突出的是7月10日,经悉心经营和缜密侦查,在部、厅经侦部门组织指挥下,经侦支队、五华分局联同湖北、湖南、广东、河南等地公安机关对我市自主发起的“6.17”特大组织领导传销案进行集群打击。

  按照公安部、省厅、诗句的统一安排,在7月1日至20日期间,全市公安机关集中开展清查行动,各分县(市、区)局(分局)多警联动组织经侦、治安、特警、派出所等部门,对辖区可能以“资本运作”、“连锁销售”、“西部大开发”等为名实施的“拉人头”式聚集型非法传销活动存在区域,开展集中统一清查行动。期间,全市公安机关立案2起,破案2起,采取强制措施32人,清查遣散500余人,捣毁窝点172个。

  昆明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副支队长姚志宏介绍,近年来公安机关查办的传销违法犯罪案件,主要以 “资本运作”、“1040工程”、“连锁销售”、“西部大开发”、“爱心互助”、“慈善”、“养老”、“宗教”、“改革创新”等等为名实施的“拉人头”式聚集型传销犯罪。以“电子商务”、“原始股投资”、“基金发售”、“网络游戏”等为幌子的网络传销网络。

  “传销组织的首要分子、骨干成员往往介绍父母兄弟等亲人、同学老乡等朋友,甚至威胁和诱骗学生、未成年人及少数民族群众参与传销。”

  姚志宏表示,“针对当前名目繁多的传销表现形式,希望广大市民不要相信天上掉馅饼。遇到类似传销情况难以辨别时,可以从网络上或者其营业地的工商部门查询其“项目”真伪,同时也可要求对方出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开户许可证书、税务登记证书和代理授权书等证照。”

[责任编辑:劉宇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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