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在6月10日通過新的《反外國制裁法》,律政司長鄭若驊今日(8日)在網誌表示,《反外國制裁法》為實施和執行反制措施提供法律基礎,充實作為反擊外國單邊脅迫、干涉和長臂管轄權的法律「工具箱」,體現維護國家主權、尊嚴和核心利益的堅定意志。
鄭若驊指,未獲聯合國安理會授權的所謂「制裁」實際是「單邊強制措施」,有違國際法主權平等和不干涉原則,構成國際和平與穩定的重要障礙;面對國際違法行為,各國有理由採取反制措施,並為國際法所接受,強調中國制訂《反外國制裁法》是合法、合理和公平,亦符合國際法委員會要求。
對於有人對《反外國制裁法》的影響表示關注,鄭若驊表示,大家更應該問別國為何干預中國行使國家主權訂立國安法,認為這些國家應該遭受譴責。她又指,有反中亂港分子曾不斷無恥地乞求外國制裁中國包括香港,行為令人不齒,愛國愛港的人絕不會作出此等卑鄙劣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