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行政管理委員會今日(11日)下午開特別會議,商討議員約滿酬金安排。
立法會主席梁君彥會後見記者,表示議員完成四年任期的議員都可獲發放約滿酬金,至未來一年會續任的議員,完成任期後,可獲另一筆約滿酬金。
根據立法會議員酬津安排,完成任期的議員可獲相等於任內所得薪酬15%的任滿酬金,即大約70萬元。
梁君彥引述政府回覆指,第6屆立法會延任並無先例,議員因履行職務,按現行安排獲發還開支,並非不合情理,認為在符合相關指引及原則下,不反對行管會以靈活方式處理第6屆議員的酬津安排。 梁君彥指,若議員決定不延任,需要在本月30日前書面通知立法會秘書處,並按現行指引,申請結束辦事處的開支;否則若議員中途辭職,不會獲得有關開支。梁君彥指,現時並無任何議員通知秘書處不延任,強調若議員不延任,應正式向市民交代,認為是議員應做的正當事情,無謂拖泥帶水。 被問到若議員未有通知是否延任,亦未有出席稍後的會議,行管會如何處理,梁君彥指,作為主席,希望每個議員都留任,因為有不同聲音,才可在議會發揮作用,但每個人都有自己的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