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日前向4個傳媒協會的主席發信,指警方近日在現場執法期間,發現有自稱「記者」的人士參與破壞公眾的違法活動。香港記者協會昨日在Facebook專頁公開警方信件內容,同時轉發涉事媒體《馬聞》的聲明,以供各界自行判斷。
警方於信件中表示,一名持有「馬聞」記者證的17歲男子,先後於8月30日在旺角朗豪坊商場內集結,及於31日晚上,在西洋菜南街參與堵路,涉嫌違反「公眾地方行為不檢罪」被捕。信件表示,有自稱「記者」的人參與破壞公眾的違法活動,以「記者證」掩飾身份,令警方難以識別破壞社會安寧的人,增加執法困難,又質疑他們如何能客觀、專業地報道新聞。
《馬聞》前日在Facebook專頁帖文回應,指曾於今年6月向有關人士發出一張臨時記者證,雙方協議有關證件只屬一次性,及只可用於採訪馬鞍山區內事務,有關人士於8月30及31日在馬鞍山區外所進行的活動,並不屬於《馬聞》授權的採訪職務。(記者 萬家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