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第安人的人權之殤

2019-12-16
来源:香港商报

   王曦煜

  12月5日,美國北卡羅萊納州否決了一所專供印第安人就讀的特許學校「OldMainSTREAMAcademy」之設立申請。其否決理據是:該校計劃採用的教材《紅色教學法:美國原住民社會與政治思想》(RedPedagogy:NativeAmericanSocialandPoliticalThought),以批判態度詮釋美國建國以來對印第安人的迫害,「沒有強調美國的偉大,但卻強調印第安原住民的權利」。吊詭的是,在州政府剝奪了印第安人學校設立申請的同時,美國眾議院卻以大比數決議通過了《維吾爾人權政策法案》(UyghurHumanRightsPolicyActof2019),聲稱強烈關注中國新疆的少數民族人權問題。

  印第安人人權何在?

  當美國高舉人權大旗,將目光投射到太平洋彼岸的時候,作為美國本土最早居民的印第安人,又正在遭遇怎樣的待遇呢?

  熟悉美國歷史的人都知道,一部美國史,也即是種族主義者踐踏印第安人人權的歷史。著名印第安部落首領紅雲(RedCloud)酋長曾坦言:「他們(白人)來了之後,掠奪我們的土地,殺戮我們的男人,欺侮我們的女人,搶走我們的小孩,然後要我們相信他們的宗教。這就是我們美國印第安人所經歷過的遭遇。」

  作為北美最早的居民,印第安人不斷為白人殖民者所壓迫驅趕。為爭取生存的空間和土地,經歷了艱苦卓絕的鬥爭。為了白人奪得更多的土地,1830年,美國傑克遜總統頒布《美洲原住民遷移法》(IndianRemovalAct),規定作為原住民的印第安人只可使用美國土地,不能「擁有」土地所有權,要求印第安人離開原居地,只能往西邊的奧克拉荷馬(Oklahoma)。拒絕遷徙的印第安人就地遭到屠殺。為保全部落人口和文化,印第安人不得不踏上了西遷之路,並由此書寫了其民族歷史上最悲壯的一頁,這條西遷之路,也被稱為「血淚之路」(TrailofTears)。

  《美國獨立宣言》談及「人生而平等」。然而,儘管美國1776年就宣布獨立,但遲至1968年《印第安人民權法案》(IndianCivilRightsAct)、1975年《印第安人自決與教育援助法》(IndianSelf-DeterminationandEducationAssistanceActof1975)、1978年《美國印第安人信仰自由法》(AmericanIndianReligiousFreedomAct)後,印第安人才獲得美國憲法所規定的完整公民權。在此之前,不少州還藉口印第安人未採用「文明生活」與納稅而不肯給予投票權。

  時至今日,由於某些州的法律規定,選民在投票時必須出示居住地址證明,而部分居住在保留區的印第安人根本沒有街道地址,因此也變相被剝奪了選舉權。除了公民權益得不到貫徹落實,在印第安人的聚居地--印第安保留區內,由於美國聯邦政府與州政府均沒有下放足夠的財政與建設資源,一般民間企業也因無利可圖而不願投資當地,導致保留區內的飲用水、交通及醫療等基礎設施極度匱乏落後,水電網絡不通,令地區的失業、貧困及疾病等問題日益尖銳。2013年,時任聯合國人權理事會原住民權利問題特別報告員詹姆斯·安娜亞的報告指出,美國印第安人口貧困率是全國貧困率的兩倍,印第安人壽命比全國平均水平低5.2歲。

  何以關注中國人權?

  在當前的美國選舉機制下,由於人口不斷銳減,且無法確保投票權益,處於被遺忘角落的印第安人,其人權議題所獲得的輿論關注,也遠遠遜色於美國其他的少數族裔。標榜「人權至上」的美國政府,似乎不願正視這批先民的人權之殤,也不願意坦然地面對過去曾血腥壓迫印第安人的歷史。當北卡羅萊納州的教育官員,否決印第安人特許學校的設立申請,質問特許學校教材沒有歌頌「美國的偉大」之時,又能否真正地去正視印第安保留區內水深火熱的生活,蕭條頹敗的就業和種種不公的待遇?這是從政者所必要的選擇性失明,還是必要的虛偽?

  從出賣重要反恐盟友庫爾德人、默許沙特阿拉伯持續對鄰邦也門用兵、不顧國際反對單邊制裁伊朗、暗中支持以色列違反國際法佔領敘利亞戈蘭高地等等舉措看,美國一貫的外交政策就是憑藉冠冕堂皇的「民主自由」口號,無視道德或普世價值,只服務一己利益的政治操作。在中美全方位博弈的大格局下,接踵而至的「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維吾爾人權政策法案」,實際與人權和自由並沒有什麼聯繫,只是美方為了搶佔輿論高地,增加一些政策工具,來達到打擊中國的目的。只不過,可憐了大洋彼岸的印第安人族裔,只能繼續在「人權至上」的國度艱難求存,吟唱「血淚悲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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