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警方回应美妆博主遭前男友家暴:已启动核查程序

2019-11-26
来源:华龙网

  11月25日下午,凭模仿蒙娜丽莎妆容成名的美妆博主宇芽通过微博上传视频,写道:“我被家暴了。”并表示对所有话语负责。该视频引起广泛关注,转发量已超过36万次。有网友分析,家暴发生地是在江北北滨路某住宅小区,对此,江北区公安局对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记者表示,正在核查相关情况,有进展将及时对外公布。

  宇芽在电梯里遭到施暴者拖拽。网络截图

  知名博主倾述被家暴经过

  90 后重庆姑娘宇芽是PAPI酱旗下美妆博主,11月25日下午,她连发两条微博倾述自己被家暴的事实。并在一条视频微博中写道:“我被家暴了,过去的半年我仿佛活在噩梦里,关于家暴的这一切,我必须说出来!”

  美妆博主宇芽发微博叙述自己被家暴经过。网络截图

  视频中,一戴眼镜的男子将宇芽从电梯里死劲拖拽,宇芽整个人躺在电梯里用脚蹬着电梯门,仍被该男子拖拽了出来。

  宇芽称,被拖出电梯后,前男友用力掐她的脖子,感觉快要窒息,又被抓着头使劲往墙上撞,不停辱骂,接着又被前男友抓住肩膀用力往地上一摔,尾椎着地,双腿失去知觉。两名自称是该男子前妻的女性,也在视频中指认曾遭受过其暴力行为。

  第一任妻子在视频表示也曾被家暴。网络截图

  在长达12分多钟的讲述视频中,宇芽称电梯里的一幕是她的第四次家暴,事情发生在2019年8月21日,宇芽给前男友找了一个新房子,为了省钱一个人刷墙,忙完的宇芽回到家后,对方发短信用死来威胁宇芽。不放心的宇芽就过去,却没想到一进门就被打,吓得宇芽想坐电梯逃跑,结果被追上来强行从电梯里拖拽出去,这就是视频里看到的那一幕。

  前男友是一名绘本家

  宇芽说,视频曝光的施暴者是她的前男友@沱沱的风魔教(以下简称“沱沱”)。她与沱沱于2018年1月认识,该男子44岁,离过三次婚。

  据公开报道,沱沱出生于重庆,是一名绘本家,曾经在上海、北京的 4A广告公司里担任美术创意工作。他创作的老重庆主题漫画作品《去漂流》,在天涯重庆论坛上赢得超高人气,被网友誉为可“媲美宫崎骏”

  记者尝试通过微博与沱沱联系,但没有得到回复。不过事发后,沱沱显得十分“淡定”,晒出美食照,配文:“如果回望深渊,深渊也正在凝视你。所以不如凝望白砍鸡。”并关闭了微博评论。

  当地警方:正在核查相关情况

  有网友通过分析认为,当事人家暴发生地是在江北北滨路某住宅小区。情况是否如该网友所言?当地警方是否又曾经收到过报案?对此,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记者联系了江北区公安分局相关负责人。

  该负责人表示,25日晚间,江北警方已经关注到此事。目前警方已经启动了核查程序。

  “首先,我们正在核查事发地是否属于江北辖区。”该负责人表示,由于当事人并没有说清楚事发地,警方目前正在积极排查了解情况。

  “其次,我们也在向疑似事发地的派出所核查是否接到过类似家暴案件报案。”该负责人说,目前两项核查工作还在进行中,一旦有进展,将及时对外公布。

  25日晚,记者联系江北北滨路该小区物管,但截至发稿,电话一直无人接通。

  恋爱同居关系中的暴力也是家暴

  网上有一种观点认为,男女朋友之间未结婚非家庭成员关系,所以男友打女友并不是家暴,而只是故意伤害行为。是这样吗?

  2016年,我国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中对家暴的定义是:在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即为家庭暴力。但是该法则附则第三十七条明确规定:“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的人之间实施的暴力行为,参照本法规定执行。”

  这就是说在中国,恋爱同居关系中的暴力,与婚内暴力相似,隐蔽性高,公权力不易察觉,也是被纳入家庭暴力,均受法律约束。

  而且,家庭暴力并不仅仅是殴打、残害等此类身体暴力行为,还包括限制人身自由、谩骂、恐吓等这类对精神产生伤害的行为。此外还有‘性暴力’也是一种家庭暴力。

  延伸:遇到家暴可以这样做!

  不过,由于取证难等因素,很多家暴事件因“证据不足”而不了了之。

  以重庆市渝中区法院为例,《反家庭暴力法》实施三年来,该院审结婚姻家庭纠纷案件1930件,其中当事人主张存在家庭暴力的案件达183件,受害者中多为女性,年龄集中在30岁到50岁之间。

  “当事人主张家庭暴力的多,但能提出充足证据的少,最终认定家庭暴力的案件更少。”该院相关负责人透露,在183件涉家庭暴力的离婚纠纷案件中,最终被认定家庭暴力的案件仅有26件,不到两成。

  女性容易成为家暴受害人,一旦遭遇家暴,该如何处理?市妇联支招——

  1.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委会、村委会、妇联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

  2.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3.可请求公安机关对加害人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出具告诫书。

  4.遭受家庭暴力或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的女性,可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5.对于无家可归的家暴受害者,可以到家暴庇护所申请庇护。

  6.家暴受害人可以请求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居委会、村委会等对实施家庭暴力的加害人进行法治教育或心理辅导。

[责任编辑:蒋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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