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奪方向盤可否重判?

2018-12-03
来源:香港商报

   重慶市女乘客與司機發生互毆,導致公交車墜江特大交通事故,十幾條人命換來的教訓,真的驚醒了所有的人嗎?

  從近來的新聞報道,在此事故之後,搶方向盤或者說嚴重擾亂司機駕駛的事件至少還曝光了五六起,最近的一起當數11月27日重慶綦萬高速,一名男子在高速路上搶奪行駛中客車的方向盤,並將客車轉彎燈開關撞彎,隨即被4名男性乘客按倒在地。

  看到這樣的新聞令人五味雜陳,為什麼發生了那麼大的事故,還有這麼多人敢於鋌而走險。思之再三,結論是法律的威懾明顯不夠。

  從近來數起搶方向盤的事件來看,當事方並未受到法律的嚴懲,甚至連拘留也沒有,這不得不引人深思。近來唯一令人稱快的是,山東泰安市法院判決,搶奪公交司機方向盤的周某某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這是少有因搶方向盤而獲刑的報道,不少網友建議將這則報道,貼在司機駕駛位的附近,以警示不良乘客。

  從過往各地司法判決來看,乘客搶奪正在行駛車輛方向盤的行為多構成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對這種擾亂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為,內地《治安管理處罰法》中規定,擾亂公共汽車、電車、火車、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換言之,山東乘客因搶奪公交方向盤獲刑3年,開了此類行為判刑的先河。

  由此可見,儘管發生了那麼大的事故,但現有的法律威懾竟可以忽略不計。中國至今也沒有取消死刑,就是為了達到威懾的效果,那麼對於有可能構成惡性交通事故的搶方向盤行為,為何不能加大量刑力度,可否判死刑是其中的關鍵。之所以這麼說,一來這樣的行為極易導致過失殺人,可以故意傷害罪論處。

  二來是因為對於這樣的違法行為,警方調查取證並不難,公交車現在大多裝有車載電子監控裝置,警方可以隨時調取電子監控視頻,並走訪一些當時乘坐的乘客,即可依法對違法者實施責任追究。也就是說在判明責任和取證上都能做到公開透明,執法嚴明公正,引發爭議的可能性比較小。另外,亂世用重典,搶方向盤有可能判死刑,也會極大震懾乘客,還公交一個良好秩序。

[责任编辑:蔚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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