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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品市場亂象幾時休?銷售套路深 浮夸風明顯

2017-02-04
来源:經濟日報

  2月3日,顧客在江西峽江縣一家藥店挑選保健品。為規范保健品市場,該縣對保健食品經營企業實行行政許可制度,要求經營企業在醒目位置懸掛經營單位承諾公示牌、消費安全警示牌、產品信息明示牌,并采取定期檢查和突擊檢查的方式加強對經營企業的監督,確保保健品市場安全。 陳福平攝

  編者按 近年來,我國保健品市場得到了長足發展,然而火熱的市場背后,大量保健品依靠炒作概念、夸大宣傳等占領市場。如何規范和有效監管保健品市場、確保使用人群生命安全成為亟待解決的民生問題。許多讀者來信表示,應完善監管制度,創新管理方式,切實提高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水平。

  保健品銷售套路深

  幾年前,我進入社會的第一份工作就是在浙江某保健品公司當業務員,盡管才干了兩個月,如今回想起來,依然感慨:保健品銷售套路太深了。

  上班伊始,營銷經理便對我們培訓專門針對老年人的特殊銷售“技巧”:比如通過聽課有獎、免費旅游、回收藥品、免費體檢、家訪送禮等活動,跟老年消費者建立起聯系。聯系確立起來之后,便可以利用老人比較孤獨或者渴望治病、保健的心理,先以關心換取對方信任,再告知老人體檢“有問題”,這時候便可以大力宣傳公司的產品,例如保健棉被、棉墊、保健枕的功效,告訴老人這些寢具可產生特殊的遠紅外能量場,能有效控制或治愈高血壓、糖尿病、神經衰弱、失眠癥等疾病。此外,公司還有一種離子水機,通過電解自來水產生堿性離子水,也可治愈許多疾病,如原發性高血壓患者,不用藥物治療,單靠飲用大量堿性離子水,血壓就能控制。當同事們把這些原理向老年人不斷灌輸時,他們逐漸感覺有些道理,便稀里糊涂購買了上萬元的保健寢具和五六千元的離子水機。

  要清理保健品亂象,首要的當然是加強行業監管,嚴格保健品的生產流程,對于添加違禁成分的堅決予以打擊取締;嚴格產品的標識,加大對其宣傳的規范力度。除此以外,還要向公眾尤其是老年人普及健康常識,增強老年消費者明辨是非的能力。同時,要在媒體、街道、社區活動中心等處開拓糾偏的信息通道,權威部門權威專家及時發聲。

  此外,有些老年客戶很坦誠地表示,之所以購買這些保健品,看中的是服務,保健品業務員能常來陪聊天,這是有的親生兒女都做不到的,因此,要加強對老年人的精神關愛,讓非法推銷人員沒有機會乘虛而入。

  (甘肅省蘭州市 楊文憑)

  以質取勝才是正道

  近年來,隨著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們對健康日益關注,保健品在我國逐漸形成了一個巨大的產業,但是廣闊的市場前景和誘人的利潤空間也為不法分子提供了“溫床”。

  當前,不少國內保健品廠家把心思花在了營銷上面,熱衷于炒作各種高科技概念,極盡宣傳鼓吹能事。結果往往是,哪些保健品廣告做得最多,在市場上就賣得最火,由此導致保健品市場“不靠質量靠忽悠”成了普遍現象。大量保健品依靠炒作概念、夸大宣傳等占領市場,成本和研發費用則只占很小比例。

  之所以會出現這一現象,一方面源于消費者的信息不對稱,保健品具有一定的專業性,消費者無法從外觀、口感等判斷保健品質量和功能優劣,通常只能根據廣告來選擇,因此很容易被廠家天花亂墜的宣傳牽著鼻子走;另一方面,有關部門把關審核不嚴,對虛假廣告處罰不力,未能真正起到“防火墻”的作用。

  保健品“不靠質量靠忽悠”,容易形成“劣幣驅逐良幣”效應,不利于整個行業的長期健康發展。按照國家規定,保健食品的科研經費應占其利潤的3%至5%,但很多保健食品企業在科研上的投入不及利潤的1%。當靠“忽悠”就能蒙騙消費者賺取暴利時,那些規范運作的企業要么生存不下去,要么選擇同流合污,一起加入到炒作式營銷大戰。

  加強保健食品營銷市場管理,事關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和利益安全,需要健全法律法規,盡快制定出臺保健食品監督管理辦法和條例,明確保健食品管理部門及其職責,建立完善“誰監管、誰處罰、誰擔責”的相關條例制度,為加強保健食品生產經營和監管工作提供法律依據和制度保障。同時,認真做好保健品廣告審查監管工作,從源頭杜絕虛假廣告誤導公眾,并對違法廣告依法嚴懲,提高違法成本,引導企業回歸以質取勝的正道。

  (山東省青島市審計局 潘鐸印)

  嚴打保健品浮夸風

  目前,保健品市場一方面持續蓬勃發展,另一方面也呈現出亂象叢生的局面。概而言之,主要有以下特點:一是企業數量多、生產規模小;二是產品重復多、科技含量低;三是假冒偽劣保健品若隱若現、虛假廣告狂轟濫炸、消費者跟隨成風;四是監管法規不夠完善、管理模式仍不成熟。

  要讓保健品真正成為消費者健康的護航者,既需要管理部門的重拳出擊,嚴厲打擊保健品功效浮夸風,也需要規范營銷渠道,讓宣傳與實際不符的產品無法進入流通領域。

  首先,完善法律法規。完善的行政法律法規建設是加強保健品監管的制度保證。《保健食品監督管理條例》的頒布,從一定程度上解決了我國保健品監管幾乎無法可依的現象,但仍無法滿足監管需求,急需盡快完善配套法律。

  其次,明晰行政主體職責。以往,我國對于保健品監管相對集中在審批環節。在巨大利益的誘惑下,原料摻假、虛假宣傳等現象屢禁不止。因此,必須強化保健食品原料監管;規范保健食品企業標準備案;加強保健食品流通環節監管力度;建立監督通報協查制度,提高綜合監管能力。同時,加快形成與監管體系相配套的體系建設。組織開展保健食品原料標準制定工作,根據注冊工作需要確定原料標準;通過完善保健食品產品注冊標準,確保產品質量穩定可控;加強檢測體系建設,完善保健食品中添加化學藥品的檢驗檢測手段,加強保健食品質量檢測機構的建設。

  再次,加大行政執法力度。要加強對保健食品不法流動商販打擊力度,對那些以保健食品冒充藥品宣傳、贈送、銷售等欺騙消費者的行為,要嚴厲打擊,維護市場的穩定健康發展。

  (湖北省丹江口市和平路 張 軍)

  讀者觀點

  行政監管不力,是保健品市場亂象叢生的主要原因。保健品的監管,一直存在著重審批、輕監管的現象,對于從原料的選擇到保健品的生產再到流通、銷售的整個環節并沒有形成一個完整的體系。此外,違法成本較低,使得大量不法經銷商鋌而走險。

  ——福建省龍巖市永定區 童其君

  在食品藥品監管體制改革的關鍵時期,要轉變管理觀念,完善監管制度,創新管理方式,切實提高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水平,保障人民群眾切身利益,對不法分子重拳出擊。

  ——江西橫峰縣委 劉向東

  國家規定保健食品的標簽、說明書及廣告中不得涉及“疾病預防、治療功能”等內容,同時規定,保健食品廣告應當聲明“本品不能代替藥物”,這些規定明確了保健食品與藥品在疾病預防、治療功能等方面的明顯區別。另外,保健食品的批準文號前面冠以“國食健字”,而藥品的批準文號前面冠以“國藥準字”。平時我們看到的保健品廣告中,凡是含有宣傳“疾病預防、治療功能”等內容的,大多是虛假宣傳。廣大群眾千萬要擦亮眼睛,謹防上當。

  ——重慶市涪陵區龍潭工商所 文光輝

  常識的缺乏,是許多消費者上當受騙的重要原因。從國家藥物批準文件字號來看,國字和國藥準字才是國家批準的,療效比較有保障;但“健字”,就是保健品類,表明國家不把它列為藥物。老年消費者一定不能相信宣傳上門、送貨上門的保健品推銷員,謹防上當受騙。

  ——遼寧省調兵山市第三小學 李麗賢

  選擇保健產品,要講科學,要有甄別能力。講科學,是指平時多讀一些有關保健產品的書籍,提高和增強對保健產品的認識。有甄別能力,是指不要貪圖“蠅頭小利”,更不要被所謂的免費所誘惑。對于網絡上傳播的健康產品,要有核對和較真意識。

  ——安徽省銅陵市機廠新村 沈宏勝

  長期以來,由于衛生局、工商局、藥監局職權交叉,各自為政,客觀上阻礙了保健品的監管。現在《保健食品監督管理條例》明確了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作為保健品監管的行政主體,各地應該盡快地完成監管職能的交接,健全強化監管隊伍。

  ——遼寧省朝陽市雙塔區站南街道肖家村黨總支 魏文祥

[责任编辑:蒋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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