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报网讯】惠康超级市场3间青衣分店,涉於今年3月期间出售过期食品、发霉食品及未有适当地加上标签,遭食环署票控4罪。公司代表昨天认罪,共被判罚1.15万元。
牛奶公司代表昨於荃湾法院承认「售卖巳过了『此日期或之前食用』日期的食物」、「在预先包装食物上所示的『此日期或之前食用』日期之后将食物售卖」、「预先包装食物未有适当地加上标签」及「食物的品质与购买人所要求者不符」共4罪。
控罪指,惠康位於青衣长康恏的分舖,於今年3月间,先后逾期出售3包香肠、橙汁及火腿片;另外伟景花园分舖则未有在三花淡奶上提供适当保质期资料;美景花园分舖则出售发霉西兰花。
控方指,惠康过往有61次出售过期食品的纪录,65次未有加上标签及59次食物品质与要求不符的纪录,但涉案的3间分店均为初犯。
控方又透露,4张传票均来自同一名投诉人,惠康代表求情时表示感谢热心人士查找不足,指分店经理会将例行抽查增加至每日两次,以杜绝同类事件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