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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设独立机构 监管楼宇维修

2015-11-26
来源:香港商報

  【香港商报网讯】署理发展局局长马绍祥说,维修保养私人楼宇是业主的责任,政府没有计划成立独立机构监管楼宇维修事宜。

  马绍祥昨日在立法会议员提问时说,现时警方、廉政公署和竞争事务委员会均会处理涉及围标的调查和执法工作,由它们运用法定权力处理,较另设独立机构更直接有效,也避免职能重叠。

  发展局称有赖业主参与

  他续说,由於楼宇维修多涉及楼宇管理事宜,即使设立独立机构也难以介入业主间的争议,而且成立独立机构涉及行政开支,这些开支最终可能会转嫁至业主,导致维修工程成本上升。

  马绍祥强调,要做好楼宇维修保养的工作,避免围标,有赖所有业主主动参与,积极监察法团、管理公司和维修工程顾问。

  

[责任编辑:陈明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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